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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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津发改批复(城市)〔2023〕67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转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商请审批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函》(津住建计函〔2023〕3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14年7月,我委曾出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2014〕653号)。经研究,现对批复内容调整如下:

一、为加快实现地铁4号线南北段贯通运营,完善 (略) 轨道交通网络功能,便捷群众出行,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进 (略) 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隧道工程轨道交 (略) 出具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评估意见,原则同意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项目代码:2015-*-54-01-*。

二、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后,北起河北大街站(不含),南至东丽区新兴村站,线路全长约21.4公里,均为地下线,设15座车站。

增建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线路长约1.9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与地铁4号线工程保持统一,满足全线贯通运营要求。增购9列(54辆)B型车。配置满足运营功能需要的各项设备系统。

三、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估算总投资调整为约188.59亿元,其中,增建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5.10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比50%,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出资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四、增建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建设工期为42个月, (略) (略) 组织实施。

五、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其他内容按 (略) 〔2014〕653号执行。

六、下阶段工作。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按照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建设、项目结算三个阶段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好增建工程与既有工程的贯通运营衔接工作,完善全线运营组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深化车辆设备国产化方案,提高国产车辆和机电设备的采用率。

接文后,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调整工程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附件: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投资估算表

2.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既有工程

增建工程

合计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79

*.36

*.15

车站

*.06

31097.80

*.97

区间

46524.11

轨道

32840.07

7569.25

40409.32

通信

22270.70

2081.57

24352.27

信号系统

22927.08

7338.75

30265.83

供电

74865.25

7251.33

82116.58

综合监控

4622.16

920.00

5542.16

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

6426.44

652.68

7079.12

安防与门禁

9894.26

755.32

10649.58

通风、空调与采暖

14571.91

2054.98

16626.89

十一

给水与排水、消防

8512.29

1513.13

10025.42

十二

自动售检票(AFC)

6356.67

1150.60

7507.27

十三

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

18945.91

1472.83

20418.74

十四

运营控制中心

4000.00

0.00

4000.00

十五

车辆基地

79765.55

0.00

79765.55

十六

人防

5427.44

550.00

5977.44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2

84405.45

*.87

十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2

84405.45

*.87


第三部分预备费

0.00

9766.89

9766.89

十八

预备费用

0.00

9766.89

9766.89


第四部分专项费用

*.35

45919.44

*.79

十九

专项费用

*.35

45919.44

*.79


一、车辆购置费

72144.52

35100.00

*.52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83

10279.44

*.27


三、铺底流动资金

0.00

540.00

540.00


项目总投资

*.56

*.14

*.70


附件2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土建施工






主要机电设备





一般机电设备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监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根据国办发〔1999〕20号文件要求,城市轨道交通部分主要机电设备可在国家定点企业范围内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批复(城市)〔2023〕67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转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商请审批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函》(津住建计函〔2023〕3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14年7月,我委曾出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2014〕653号)。经研究,现对批复内容调整如下:

一、为加快实现地铁4号线南北段贯通运营,完善 (略) 轨道交通网络功能,便捷群众出行,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进 (略) 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隧道工程轨道交 (略) 出具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评估意见,原则同意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项目代码:2015-*-54-01-*。

二、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调整后,北起河北大街站(不含),南至东丽区新兴村站,线路全长约21.4公里,均为地下线,设15座车站。

增建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线路长约1.9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与地铁4号线工程保持统一,满足全线贯通运营要求。增购9列(54辆)B型车。配置满足运营功能需要的各项设备系统。

三、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估算总投资调整为约188.59亿元,其中,增建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5.10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比50%,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出资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四、增建河北大街站(不含)~东南角站(不含)一站两区间工程建设工期为42个月, (略) (略) 组织实施。

五、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其他内容按 (略) 〔2014〕653号执行。

六、下阶段工作。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按照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建设、项目结算三个阶段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好增建工程与既有工程的贯通运营衔接工作,完善全线运营组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深化车辆设备国产化方案,提高国产车辆和机电设备的采用率。

接文后,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调整工程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附件:1.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投资估算表

2.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既有工程

增建工程

合计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79

*.36

*.15

车站

*.06

31097.80

*.97

区间

46524.11

轨道

32840.07

7569.25

40409.32

通信

22270.70

2081.57

24352.27

信号系统

22927.08

7338.75

30265.83

供电

74865.25

7251.33

82116.58

综合监控

4622.16

920.00

5542.16

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

6426.44

652.68

7079.12

安防与门禁

9894.26

755.32

10649.58

通风、空调与采暖

14571.91

2054.98

16626.89

十一

给水与排水、消防

8512.29

1513.13

10025.42

十二

自动售检票(AFC)

6356.67

1150.60

7507.27

十三

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

18945.91

1472.83

20418.74

十四

运营控制中心

4000.00

0.00

4000.00

十五

车辆基地

79765.55

0.00

79765.55

十六

人防

5427.44

550.00

5977.44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2

84405.45

*.87

十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2

84405.45

*.87


第三部分预备费

0.00

9766.89

9766.89

十八

预备费用

0.00

9766.89

9766.89


第四部分专项费用

*.35

45919.44

*.79

十九

专项费用

*.35

45919.44

*.79


一、车辆购置费

72144.52

35100.00

*.52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83

10279.44

*.27


三、铺底流动资金

0.00

540.00

540.00


项目总投资

*.56

*.14

*.70


附件2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土建施工






主要机电设备





一般机电设备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监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根据国办发〔1999〕20号文件要求,城市轨道交通部分主要机电设备可在国家定点企业范围内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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