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尧都区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尧都区DC03-02-06-b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环境管理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尧都区DC03-02-06-b号地块所在土地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变更为住宅用地,用地性质发生变更,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破产管理人委托,我公司负责开展尧都区DC03-02-06-b号(以下简称“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尧都区DC03-02-06-b地块总面积25480.77m2,由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得知:该场地1960年以前为农用地,1960年至2002 (略) 占地,2002年停产, (略) 占地面积为29083.40m2,本地块(25480.77m2)均位 (略) 范围内。2008年该场地拆除车间设备和厂区东南角家属宿舍,2011年拆除修理部及其他家属宿舍,2011年至2022年8月期间未从事其他生产活动,2022年8月开始拆除成品库1#、麦糠房、卸粮仓、原料库及办公楼。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表明场地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蒽、苊烯、苊、芴、菲、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氟化物、氰化物、氨氮、*基叔*基醚、二噁英、汞、砷、锌、锰。潜在污染介质为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地下水。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7个,对照点位1个,共计检测土壤样品62个(包含6个对照样品),地下水采样点位5个,对照点位1个,共计检测地下水样品6个(包含1个对照样品)。
(2)土壤检测指标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a]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蒽、苊烯、苊、芴、菲、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氨氮、*基叔*基醚、二噁英、锌、锰。
(3)地下水检测指标为pH值、挥发性酚类、氨氮、氰化物、汞、砷、氟化物、苯、*苯、二*苯、苯*烯、*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蒽、苊烯、苊、芴、菲、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
(4)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砷、汞、镉、铜、铅、镍、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二噁英、锌、锰,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的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氟化物、氨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筛选值》 (略) 地标(DB13/T 5216-2020)中筛选值,锰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出指标为挥发性酚类、氨氮、氟化物、砷,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的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筛选值。
(6)风险筛选结果表明,本项目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检出的污染物未超过筛选值,属于非污染地块,健康风险较低,不再对其开展详细采样,本场地可结束场地调查工作。
尧都区DC03-02-06-b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环境管理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尧都区DC03-02-06-b号地块所在土地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变更为住宅用地,用地性质发生变更,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破产管理人委托,我公司负责开展尧都区DC03-02-06-b号(以下简称“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尧都区DC03-02-06-b地块总面积25480.77m2,由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得知:该场地1960年以前为农用地,1960年至2002 (略) 占地,2002年停产, (略) 占地面积为29083.40m2,本地块(25480.77m2)均位 (略) 范围内。2008年该场地拆除车间设备和厂区东南角家属宿舍,2011年拆除修理部及其他家属宿舍,2011年至2022年8月期间未从事其他生产活动,2022年8月开始拆除成品库1#、麦糠房、卸粮仓、原料库及办公楼。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表明场地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蒽、苊烯、苊、芴、菲、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氟化物、氰化物、氨氮、*基叔*基醚、二噁英、汞、砷、锌、锰。潜在污染介质为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地下水。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7个,对照点位1个,共计检测土壤样品62个(包含6个对照样品),地下水采样点位5个,对照点位1个,共计检测地下水样品6个(包含1个对照样品)。
(2)土壤检测指标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a]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蒽、苊烯、苊、芴、菲、荧蒽、芘、苯并(g,h,i)苝、苯酚、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氨氮、*基叔*基醚、二噁英、锌、锰。
(3)地下水检测指标为pH值、挥发性酚类、氨氮、氰化物、汞、砷、氟化物、苯、*苯、二*苯、苯*烯、*苯、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蒽、苊烯、苊、芴、菲、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
(4)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砷、汞、镉、铜、铅、镍、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二噁英、锌、锰,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的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氟化物、氨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筛选值》 (略) 地标(DB13/T 5216-2020)中筛选值,锰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出指标为挥发性酚类、氨氮、氟化物、砷,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的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筛选值。
(6)风险筛选结果表明,本项目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检出的污染物未超过筛选值,属于非污染地块,健康风险较低,不再对其开展详细采样,本场地可结束场地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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