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 文件下载:pdf下载 word下载
  • 南发改审批〔2023〕127号

    (略) 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 (略)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南应急函〔2023〕1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编码:2312-*-04-03-*)建设, (略) 、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救援装备,强化基层防灾体系建设,促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本级及10个县(市、区)。

    三、项目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配置救援装备,包括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与地质灾害、水域救援等装备,其中:市级应急救援队*1支,主要购置通信指挥装备、水*两栖救援车、排水抢险车、泡沫消防车、挖掘机、装载机等装备30台(套);县、乡级应急救援队*152支,主要购置通信指挥装备、水*两栖救援车、排水抢险车、水罐消防车、后勤保障车、无人机、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8296台(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796.29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鉴于项目单位已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家审查修编, (略) 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现同意免予组织该项目可研评审。

    十、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本委领导、

       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6日印发 

  • 文件下载:pdf下载 word下载
  • 南发改审批〔2023〕127号

    (略) 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 (略)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南应急函〔2023〕1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编码:2312-*-04-03-*)建设, (略) 、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救援装备,强化基层防灾体系建设,促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本级及10个县(市、区)。

    三、项目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市、县、乡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配置救援装备,包括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与地质灾害、水域救援等装备,其中:市级应急救援队*1支,主要购置通信指挥装备、水*两栖救援车、排水抢险车、泡沫消防车、挖掘机、装载机等装备30台(套);县、乡级应急救援队*152支,主要购置通信指挥装备、水*两栖救援车、排水抢险车、水罐消防车、后勤保障车、无人机、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8296台(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796.29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鉴于项目单位已按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家审查修编, (略) 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现同意免予组织该项目可研评审。

    十、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统计局,本委领导、

       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6日印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