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发改审批〔2023〕115号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报来《关于上报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延发改〔2023〕1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310-*-04-01-*)建设,有利于保障海事执法、水上应急救援、整合沿江旅游资源,对促进闽江航运开发、当地旅游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延福门广场前方水域。
三、项目单位: (略) 延平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旧有趸船后,原址新建1个客船泊位和2个海事工作船泊位,其中:客船泊位年客运量4万人次,海事工作船泊位分别为仅靠泊海事工作船、兼靠泊其他部门工作船;3个泊位均采用浮码头钢质趸船结构,趸船间通过钢质联系桥联系;同步建设管理用房、供水、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699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延平区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统计局,
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南发改审批〔2023〕115号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报来《关于上报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延发改〔2023〕1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310-*-04-01-*)建设,有利于保障海事执法、水上应急救援、整合沿江旅游资源,对促进闽江航运开发、当地旅游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延福门广场前方水域。
三、项目单位: (略) 延平区地方海事发展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旧有趸船后,原址新建1个客船泊位和2个海事工作船泊位,其中:客船泊位年客运量4万人次,海事工作船泊位分别为仅靠泊海事工作船、兼靠泊其他部门工作船;3个泊位均采用浮码头钢质趸船结构,趸船间通过钢质联系桥联系;同步建设管理用房、供水、供电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699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请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延平区交通运输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统计局,
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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