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横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报来《关于批复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横供字〔202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葛源供销合作社惠农的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2-*-04-01-*?
项目单位:横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葛源镇葛源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其中经营面积120平方米,仓储面积240平方米。装修经营网点1个,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新购置一批为农服务设备、仪器。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万元。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持25万元(赣供合字〔2023〕2号),政府支持25万元,自筹1万元。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8日
关于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横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报来《关于批复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横供字〔202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葛源供销合作社惠农的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横峰县葛源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2-*-04-01-*?
项目单位:横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葛源镇葛源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其中经营面积120平方米,仓储面积240平方米。装修经营网点1个,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新购置一批为农服务设备、仪器。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万元。 (略)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持25万元(赣供合字〔2023〕2号),政府支持25万元,自筹1万元。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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