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省上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月3日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省上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略) 混凝土搅拌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略) (略) 混凝土搅拌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安溪县官桥镇湖里园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华大环 (略) |
公 示 期 |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900m2,其中混凝土生产线厂区占地面积12000m2,洞渣加工厂区占地面积23900 m2。项目总投资1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项目洗砂废水、碎石机制砂生产线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洞渣堆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完全回用于洗砂工序;搅拌机清洗废水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回收砂石后进入沉淀池进行处理,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混凝土生产线厂区初期雨水经管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1#~6#水泥料仓粉尘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1#~2#粉煤灰料仓粉尘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机配备脉冲袋式除尘设施,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在脉冲作用下直接回落至搅拌机内作为原料重复利用,采用密闭混凝土搅拌楼生产混凝土,仅设置观察口,搅拌粉尘废气绝大部分沉降至密闭搅拌楼内部,仅极少部分逸散出搅拌楼。洞渣主要堆存于洞渣加工厂区,沿厂界一侧进行围挡,采用防尘网覆盖,卸料过程中在作业区四周进行喷雾抑尘。砂石料仓为密闭式料仓,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在破碎机和振动筛进料口采取喷水湿式作业,且碎石、机制砂生产线设置在车间内,三面围挡、仅保留物料进出口,车间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 2、传真:0595-*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略) 混凝土搅拌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略) (略) 混凝土搅拌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安溪县官桥镇湖里园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华大环 (略) |
公 示 期 |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900m2,其中混凝土生产线厂区占地面积12000m2,洞渣加工厂区占地面积23900 m2。项目总投资1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项目洗砂废水、碎石机制砂生产线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洞渣堆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完全回用于洗砂工序;搅拌机清洗废水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回收砂石后进入沉淀池进行处理,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混凝土生产线厂区初期雨水经管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1#~6#水泥料仓粉尘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1#~2#粉煤灰料仓粉尘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机配备脉冲袋式除尘设施,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在脉冲作用下直接回落至搅拌机内作为原料重复利用,采用密闭混凝土搅拌楼生产混凝土,仅设置观察口,搅拌粉尘废气绝大部分沉降至密闭搅拌楼内部,仅极少部分逸散出搅拌楼。洞渣主要堆存于洞渣加工厂区,沿厂界一侧进行围挡,采用防尘网覆盖,卸料过程中在作业区四周进行喷雾抑尘。砂石料仓为密闭式料仓,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在破碎机和振动筛进料口采取喷水湿式作业,且碎石、机制砂生产线设置在车间内,三面围挡、仅保留物料进出口,车间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 2、传真:0595-* 邮编:*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 (略) 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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