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金坤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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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金坤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略) 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6号路南侧、西外环西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9"58.05",北纬39°15"25.83"。

公司于2018年2月成立,于2021年12月正式投产,地块占地总面积72839m2,正在运行的项目为 (略) 年产6万吨二硫化碳及联产15万吨硫酸项目及 (略) 余热发电项目,运行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2613无机盐制造及C2611无机酸制造,主要生产二硫化碳、硫酸、蒸汽及电能。

本次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4个,于2023.10.1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采集土壤样品16组(含2组平行样);于2023.10.3进行了地下水采样工作,采集地下水样品组8组(含1组平行样)。采集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交由河北淏楷 (略) 、辽宁 (略) (CMA认证资质)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本年度自行监测工作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中的监测要求、监测频次、布点要求、采样原则等内容开展方案制定及监测工作,已按监测方案及相关要求完成本年度监测任务。

(1)土壤

(略) 地块本年度自行监测工作,土壤布点采样共筛选6个布点区域,厂区内共布设14个土壤点位,监测关注污染物为pH、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二硫化碳、砷、汞、铅、铁、钒、石油烃(C10-C40)、氯*烷、二氯*烷、苯、*苯、氯苯、苯并[a]蒽、1,1-二氯*烷、1,2-二氯*烷。

根据土壤样品监测结果,砷、铅、汞、钒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2018表1及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铁最大检出浓度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pH值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氯*烷、二氯*烷、苯、*苯、氯苯、1,1-二氯*烷、1,2-二氯*烷:未检出。苯并[a]蒽:未检出。

考虑对比数据为表层采样点,铅、汞、砷、钒、石油烃(C10-C40)、硫化物、硫酸根、硫化物部分点位监测值2023年度与2021、2022年度相比均有变化,但变化不大,考虑企业生产时间不长,各项防治措施均按要求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企业应积极按照隐患排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持续进行土壤检测,并关注各项指标的浓度变化趋势。

(2)地下水

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采样点(含1个背景点),送检7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该企业的关注污染物pH、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二硫化碳、砷、汞、铅、铁、钒、石油烃(C10-C40)、氯*烷、二氯*烷、苯、*苯、氯苯、苯并[a]蒽、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2,4,5三氯酚、1,1-二氯*烷、1,2-二氯*烷、钠、镉、六价铬、铜、锌、锰、氰化物、氟化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所有点位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钠、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氟化物、锰、硫化物的含量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或未检出,硫化物超标可能受企业影响,上述超标因子主要考虑为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等自然因素造成的。

本次调查范围内利用现有井采样点位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钠、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氟化物、锰、硫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硝酸盐(以N计)、pH值、铬(六价)、亚硝酸盐(以N计)、铁、铅、镉、砷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石油烃(C10-C40)未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二硫化碳检出,但无评价标准、暂不评价。氰化物、亚硝酸盐(以N计)、汞、铜、锌、氯*烷、二氯*烷、1,1-二氯*烷、苯、1,2-二氯*烷、*苯、氯苯、钒、苯并[a]蒽未检出。

,唐山


(略) 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6号路南侧、西外环西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9"58.05",北纬39°15"25.83"。

公司于2018年2月成立,于2021年12月正式投产,地块占地总面积72839m2,正在运行的项目为 (略) 年产6万吨二硫化碳及联产15万吨硫酸项目及 (略) 余热发电项目,运行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2613无机盐制造及C2611无机酸制造,主要生产二硫化碳、硫酸、蒸汽及电能。

本次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4个,于2023.10.1进行了土壤采样工作,采集土壤样品16组(含2组平行样);于2023.10.3进行了地下水采样工作,采集地下水样品组8组(含1组平行样)。采集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交由河北淏楷 (略) 、辽宁 (略) (CMA认证资质)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本年度自行监测工作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中的监测要求、监测频次、布点要求、采样原则等内容开展方案制定及监测工作,已按监测方案及相关要求完成本年度监测任务。

(1)土壤

(略) 地块本年度自行监测工作,土壤布点采样共筛选6个布点区域,厂区内共布设14个土壤点位,监测关注污染物为pH、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二硫化碳、砷、汞、铅、铁、钒、石油烃(C10-C40)、氯*烷、二氯*烷、苯、*苯、氯苯、苯并[a]蒽、1,1-二氯*烷、1,2-二氯*烷。

根据土壤样品监测结果,砷、铅、汞、钒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2018表1及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铁最大检出浓度未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pH值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氯*烷、二氯*烷、苯、*苯、氯苯、1,1-二氯*烷、1,2-二氯*烷:未检出。苯并[a]蒽:未检出。

考虑对比数据为表层采样点,铅、汞、砷、钒、石油烃(C10-C40)、硫化物、硫酸根、硫化物部分点位监测值2023年度与2021、2022年度相比均有变化,但变化不大,考虑企业生产时间不长,各项防治措施均按要求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企业应积极按照隐患排查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持续进行土壤检测,并关注各项指标的浓度变化趋势。

(2)地下水

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采样点(含1个背景点),送检7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该企业的关注污染物pH、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二硫化碳、砷、汞、铅、铁、钒、石油烃(C10-C40)、氯*烷、二氯*烷、苯、*苯、氯苯、苯并[a]蒽、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2,4,5三氯酚、1,1-二氯*烷、1,2-二氯*烷、钠、镉、六价铬、铜、锌、锰、氰化物、氟化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所有点位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钠、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氟化物、锰、硫化物的含量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或未检出,硫化物超标可能受企业影响,上述超标因子主要考虑为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等自然因素造成的。

本次调查范围内利用现有井采样点位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钠、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氟化物、锰、硫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硝酸盐(以N计)、pH值、铬(六价)、亚硝酸盐(以N计)、铁、铅、镉、砷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石油烃(C10-C40)未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二硫化碳检出,但无评价标准、暂不评价。氰化物、亚硝酸盐(以N计)、汞、铜、锌、氯*烷、二氯*烷、1,1-二氯*烷、苯、1,2-二氯*烷、*苯、氯苯、钒、苯并[a]蒽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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