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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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公示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3〕1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照《乐山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0〕18号)要求,本着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制定了《夹江县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开展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项目全覆盖绩效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略) 财政厅文件对具体项目和涉及资金选点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价;对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事中绩效评价;对21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对8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事后绩效评价;对1个财政政策支出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建评价监督组,重点对操作程序、资料收集、评价结果的规范、合理性采取动态随机监督方式,负责整个绩效评价的监督工作。

二、财政支出评价结果分析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评价和现场评价,各项目决策基本合理,大部分项目管理到位,绝大部分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效果明显。

1、事前评价项目。市政设施路灯绿化零星维护费项目,在维修过程中严格工作要求保障路灯维修质量及维修效率,提升城区群众对路灯照明的满意度,满足群众日常出行照明需求,在日常工作中按时完成路灯养护工作。

2、事中评价项目。城区路灯电费项目,项目的实施确保了路灯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合理利用路灯资源,合理制定路灯开关时间,充分节约电能, (略) 照明功能, (略) 民夜间正常出行,美化、 (略) 环境,城区亮化率达95%以上,进 (略) (略) 民幸福指数;残疾人保障金项目,项 (略) 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更加地为梦想而奋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3、事后评价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实施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广大参保群众深受其益,缴费补贴和待遇领取的及时到位,稳定了群众对民生改善的预期,增强了社会安全感,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项目实施将显著提高我县抵御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进一步完善我县防洪排涝和抗旱减灾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耕地地力保护项目,在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 (略) 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节约土地资源,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居民就业, (略) 发展。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自评、事后评价和评价组抽评,各部门预算编制基本准确,执行较好,支出绩效不断提高。各部门(单位)严格按部门职能及人员编制情况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可行或拟行实施项目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在乡村振兴后续帮扶巩固脱贫成果,安全生产节能改造发展社会经济,产业园区基础建设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三)政策绩效事后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是政策性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不断提升老百姓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评价和现场评价等方式,部分项目存在预算资金不准确、责任意识和绩效管理松散、宣传和社会效益重视不够、项目设计存在缺陷等问题。

1、事前评价项目。部分项目申报预算资金与所需资金不一致,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调整资金额度, (略) 主战消防车购置项目,单位申报资金为260万元,评估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认为此项目资金控制在245万元为合理。

2、事中评价项目。一是部分项目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绩效意识、管理松散。 (略) 路灯维修时为施工方便,全段路均开启,甚至存在部分维修施工已完工,电路未关闭,路灯在白天仍然长时间启用,造成资源浪费。二是针对政策项目宣传不足。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居民虽然接受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缺乏了解,特别是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成效不佳。

3、事后评价项目。一是项目设计存在缺陷。如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项目设计存在重视堤防防洪、行洪标准、水安全保障等工程技术设计;对沿河地势、地貌、地下水系分布情况因工程实施影响程度、范围未进行系统论证,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因素未纳入工程总体设计综合考虑,工程实施已出现部分隐患。二是项目设计存在瑕疵注重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控制,对便利群众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的配套完善考虑存在瑕疵。如2020年洪涝灾害恢复重建项目群众至生产场所只能沿主要梯步下行,分叉引路设计较少,群众需绕路距离较远;江边梯步间隔较远,易出现险情,安全隐患较高。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自评、事后评价和评价组抽评,部分部门整体支出存在定期督查力度不够、项目建成后管护工作缺乏制度约束等问题。

一是县发展改革局整体绩效评价。对县城重点项目定期督查力度不够,在绩效评价检查的过程中,没有提供相应的监管资料,评价组在支付会计凭证中未发现有相关资料,相关申报项目经费资料存于*方。

二是县水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水务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工程竣工验收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但项目建成后,产权移交、管护责任、管护标准、管护资金、上下游(节点)衔接等涉及工程管护和运行事项均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处理,无相应制度管理和约束。

(三)政策绩效事后评价

主要存在基层医疗机构点多分散问题,单个机构基药用量面广量少,存在基药配送不及时现象,部分基药网上采购价格高于网下采购价格,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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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3〕1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照《乐山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0〕18号)要求,本着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制定了《夹江县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开展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项目全覆盖绩效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略) 财政厅文件对具体项目和涉及资金选点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价;对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事中绩效评价;对21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对8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事后绩效评价;对1个财政政策支出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建评价监督组,重点对操作程序、资料收集、评价结果的规范、合理性采取动态随机监督方式,负责整个绩效评价的监督工作。

二、财政支出评价结果分析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评价和现场评价,各项目决策基本合理,大部分项目管理到位,绝大部分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效果明显。

1、事前评价项目。市政设施路灯绿化零星维护费项目,在维修过程中严格工作要求保障路灯维修质量及维修效率,提升城区群众对路灯照明的满意度,满足群众日常出行照明需求,在日常工作中按时完成路灯养护工作。

2、事中评价项目。城区路灯电费项目,项目的实施确保了路灯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合理利用路灯资源,合理制定路灯开关时间,充分节约电能, (略) 照明功能, (略) 民夜间正常出行,美化、 (略) 环境,城区亮化率达95%以上,进 (略) (略) 民幸福指数;残疾人保障金项目,项 (略) 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更加地为梦想而奋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3、事后评价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实施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广大参保群众深受其益,缴费补贴和待遇领取的及时到位,稳定了群众对民生改善的预期,增强了社会安全感,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项目实施将显著提高我县抵御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进一步完善我县防洪排涝和抗旱减灾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耕地地力保护项目,在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 (略) 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节约土地资源,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居民就业, (略) 发展。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自评、事后评价和评价组抽评,各部门预算编制基本准确,执行较好,支出绩效不断提高。各部门(单位)严格按部门职能及人员编制情况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可行或拟行实施项目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在乡村振兴后续帮扶巩固脱贫成果,安全生产节能改造发展社会经济,产业园区基础建设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三)政策绩效事后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是政策性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不断提升老百姓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评价和现场评价等方式,部分项目存在预算资金不准确、责任意识和绩效管理松散、宣传和社会效益重视不够、项目设计存在缺陷等问题。

1、事前评价项目。部分项目申报预算资金与所需资金不一致,导致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调整资金额度, (略) 主战消防车购置项目,单位申报资金为260万元,评估机构结合实际情况认为此项目资金控制在245万元为合理。

2、事中评价项目。一是部分项目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绩效意识、管理松散。 (略) 路灯维修时为施工方便,全段路均开启,甚至存在部分维修施工已完工,电路未关闭,路灯在白天仍然长时间启用,造成资源浪费。二是针对政策项目宣传不足。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居民虽然接受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缺乏了解,特别是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成效不佳。

3、事后评价项目。一是项目设计存在缺陷。如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项目设计存在重视堤防防洪、行洪标准、水安全保障等工程技术设计;对沿河地势、地貌、地下水系分布情况因工程实施影响程度、范围未进行系统论证,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因素未纳入工程总体设计综合考虑,工程实施已出现部分隐患。二是项目设计存在瑕疵注重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控制,对便利群众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的配套完善考虑存在瑕疵。如2020年洪涝灾害恢复重建项目群众至生产场所只能沿主要梯步下行,分叉引路设计较少,群众需绕路距离较远;江边梯步间隔较远,易出现险情,安全隐患较高。

(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

通过部门自评、事后评价和评价组抽评,部分部门整体支出存在定期督查力度不够、项目建成后管护工作缺乏制度约束等问题。

一是县发展改革局整体绩效评价。对县城重点项目定期督查力度不够,在绩效评价检查的过程中,没有提供相应的监管资料,评价组在支付会计凭证中未发现有相关资料,相关申报项目经费资料存于*方。

二是县水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水务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工程竣工验收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但项目建成后,产权移交、管护责任、管护标准、管护资金、上下游(节点)衔接等涉及工程管护和运行事项均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处理,无相应制度管理和约束。

(三)政策绩效事后评价

主要存在基层医疗机构点多分散问题,单个机构基药用量面广量少,存在基药配送不及时现象,部分基药网上采购价格高于网下采购价格,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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