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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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

项目: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四川汇 (略)
地理位置: (略) 龙马潭区
说明:

项目名称: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单位已于2023年12月3日对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自主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现场勘查和评议,验收组认为: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在总体布局上基本维持了原设计框架,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格,运行较好,正逐渐发挥其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补偿费通过免征程序,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形成了《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验收会议前, (略) 国环 (略) 泸州分公司对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提交了《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四川汇 (略) 提交了《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30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聂梁 *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强 *

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霞 *

(略) 龙马潭区行政审批局:0830-*


,四川, (略) ,龙马潭区,泸州,0830-

项目: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四川汇 (略)
地理位置: (略) 龙马潭区
说明:

项目名称: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单位已于2023年12月3日对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自主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现场勘查和评议,验收组认为: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在总体布局上基本维持了原设计框架,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格,运行较好,正逐渐发挥其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补偿费通过免征程序,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形成了《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验收会议前, (略) 国环 (略) 泸州分公司对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提交了《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四川汇 (略) 提交了《龙马潭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30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聂梁 *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强 *

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霞 *

(略) 龙马潭区行政审批局:0830-*


,四川, (略) ,龙马潭区,泸州,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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