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 (略) | 高端食品级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略) 后河专业园区后河路1号 | (略) (略) | 河南 (略) 拟投资200 (略) (略) 后河专业园区后河路1号建设高端食品级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年产1800吨食品级包金色装盒、2700吨食品级包银色装盒以及纸碗、纸杯各700吨。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在覆合、上油、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 将覆合、上油工序二次密闭,密闭间内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烘干设备上方出气口排出的有机废气一并通入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非*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排放措施为:①水性覆膜胶、水性光油、金色颜浆均装桶密闭存放于原料库;②生产设备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其中覆合、上油工序二次密闭,烘干设备为全密闭设备;③生产时,水性覆膜胶、水性光油、金色颜浆运送至覆合、上油密闭间内后,再打开桶盖,禁止敞口运输涉VOCs物料,水性覆膜胶、水性光油、金色颜浆采用管道输送至胶槽和上油槽内;④将覆合、上油工序二次密闭,密闭间内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烘干设备上方出气口排出的有机废气一并通入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非*烷总烃厂房外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6.0mg/m3的限值要求,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 (略) 东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治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水质为COD210mg/L、SS170mg/L、NH3-N25mg/L、TP2mg/L、TN40mg/L,满足东关污水处理厂收水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分切、模切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淋膜纸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水性光油、水性覆膜胶、玉米淀粉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出售,废包装桶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上油过程中产生的废内置薄膜、废金色颜浆包装桶,擦拭油辊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均装桶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拟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10m2危废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噪声源为70~80dB(A),项目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基础减震和密闭隔音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 (略) | 高端食品级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略) 后河专业园区后河路1号 | (略) (略) | 河南 (略) 拟投资200 (略) (略) 后河专业园区后河路1号建设高端食品级纸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年产1800吨食品级包金色装盒、2700吨食品级包银色装盒以及纸碗、纸杯各700吨。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在覆合、上油、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 将覆合、上油工序二次密闭,密闭间内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烘干设备上方出气口排出的有机废气一并通入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非*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排放措施为:①水性覆膜胶、水性光油、金色颜浆均装桶密闭存放于原料库;②生产设备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其中覆合、上油工序二次密闭,烘干设备为全密闭设备;③生产时,水性覆膜胶、水性光油、金色颜浆运送至覆合、上油密闭间内后,再打开桶盖,禁止敞口运输涉VOCs物料,水性覆膜胶、水性光油、金色颜浆采用管道输送至胶槽和上油槽内;④将覆合、上油工序二次密闭,密闭间内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烘干设备上方出气口排出的有机废气一并通入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非*烷总烃厂房外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6.0mg/m3的限值要求,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 (略) 政管网排入 (略) 东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治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水质为COD210mg/L、SS170mg/L、NH3-N25mg/L、TP2mg/L、TN40mg/L,满足东关污水处理厂收水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分切、模切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淋膜纸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水性光油、水性覆膜胶、玉米淀粉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出售,废包装桶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上油过程中产生的废内置薄膜、废金色颜浆包装桶,擦拭油辊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均装桶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拟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10m2危废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噪声源为70~80dB(A),项目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基础减震和密闭隔音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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