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巫溪县总河长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巫溪县总河长履职情况报告
中共巫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 王中
今年以来,我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 (略) 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略) 第5号总河长令,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总河长”重大政治责任
巫溪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使命。我坚持把落实河长制、建设幸福河湖、守护“一江碧水”作为重要工作抓牢抓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实施《 (略) 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略) 委巡视涉及“河长制”问题整改任务,切实推动第1、2、3、4、 (略) 级总河长令落地落实。参加全县总河长会议和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大会,11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研究“一河一策”、河长巡河等工作,上半年2次赴县水利局调研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今年3月到水利部向朱程清副部长及有关司局汇报工作, (略) 河长办汇报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对巫溪水利事业、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到柏杨河、大宁河、梅溪河文峰段等河流段巡河7次、巡河率350%,带动县镇村“三级河长”分别巡河73次、1233次、4484次,巡河率分别达114.1%、222.5%、102.7%,发现各类涉河违法问题1252个,整改1197个、整改率达96%,巡河次数、质量同比均大幅提升;强化中小河流和水库等巡查值守,成功应对“5.30”“7.11”“9.18”三次暴雨洪水过程,全县未发生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坚持创建引领。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六项创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今年9月,正式获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在全县范围内创新评选乡镇(街道)“最美河段”,加快推动幸福河湖建设,进一步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河畅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强化担当,切实推进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略) 县两级河长体系,结合我县河流特点,更新完善乡镇和村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抓实巡河护河举措,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动态调整确保河长“全覆盖”。按照新一轮河道名录,完善全县河(库)长组织体系,设置河长的河流由18条增加至70条,县级河长保持18名不变,乡镇级河长由96名调整为89名,村级河长由181名调整为254名,新增水库库长17名,全面落实“一河一长”。聘用32名民间河长、河小青志愿者参与到巡河、护河、管河的具体行动中,今年开展轮值服务4次、净滩行动9次、宣传劝导9次、巡河9次、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册。建章立制规范履职“怎么干”。深入宣传贯彻《 (略) 河长制条例》《 (略) 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发《巫溪县第5号总河长令》《巫溪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巫溪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巡河治河具体要求,强化河长责任意识,确保规范履职、及时履职。强化培训助推河长“有效管”。组织参加中国 (略) “强化河湖长制专题班”13人次,组织开展民间河长工作培训32人次,推动河长制工作真学真懂、应知应会。
三、突出重点,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强化统筹安排,注重协调配合,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实施“一河一策”。强化水资源保护,全县用水总量等考核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均达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95%以上,年取水10万方的取水户全纳入在线计量监测,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强化水生态保护,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0km2;加强河流生态流量监管,全县水土保持率、重点河流基本生态流量达到率分别提高到73%、90%以上。强化水环境治理,修复大宁河、东溪河等流域应急水毁河堤4.5公里,实施河流治理工程10公里,全县5级以上河流堤防达标率达90%以上。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强化重点水域执法检查,督促县农业执法支队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00余车次、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河流154条次,现场处理禁钓期违法垂钓线索16起16人。切实巩固整改成效,扎实开展“三排”“三乱”“三率”及“清四乱”专项治理,整改各类问题275个;全面完成20条河流275个点位的河道“碍洪”排查; (略) 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渔渡溪砂石加工场非法制砂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全面加大融资力度。抢抓水利投融资深化改革、国家“水网建设” (略) “一核两网·百库千川”规划建设机遇,争取政策性资金9500万元、融资贷款6.5亿元、水利地方专项债券2亿元;积极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2500万元,加快全县水利智慧化系统建设,对全县河道、水库、乡镇水厂、生态流量进行监控监测,并建立智慧水利平台,目前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底有望投入运行。
今年以来,我深入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总河长职责任务,全县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全县中小河流数量较多,河道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河流整治任务艰巨。下一步,我将继续扛牢县总河长职责使命,坚持以美丽巫溪建设为统揽, (略) 、县总河长令,统筹推进“五水共治”,推动“智慧河长”建设和“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强化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深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中共巫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 王中
今年以来,我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 (略) 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略) 第5号总河长令,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总河长”重大政治责任
巫溪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使命。我坚持把落实河长制、建设幸福河湖、守护“一江碧水”作为重要工作抓牢抓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实施《 (略) 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略) 委巡视涉及“河长制”问题整改任务,切实推动第1、2、3、4、 (略) 级总河长令落地落实。参加全县总河长会议和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大会,11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研究“一河一策”、河长巡河等工作,上半年2次赴县水利局调研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今年3月到水利部向朱程清副部长及有关司局汇报工作, (略) 河长办汇报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对巫溪水利事业、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到柏杨河、大宁河、梅溪河文峰段等河流段巡河7次、巡河率350%,带动县镇村“三级河长”分别巡河73次、1233次、4484次,巡河率分别达114.1%、222.5%、102.7%,发现各类涉河违法问题1252个,整改1197个、整改率达96%,巡河次数、质量同比均大幅提升;强化中小河流和水库等巡查值守,成功应对“5.30”“7.11”“9.18”三次暴雨洪水过程,全县未发生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坚持创建引领。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六项创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今年9月,正式获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在全县范围内创新评选乡镇(街道)“最美河段”,加快推动幸福河湖建设,进一步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河畅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强化担当,切实推进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略) 县两级河长体系,结合我县河流特点,更新完善乡镇和村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抓实巡河护河举措,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动态调整确保河长“全覆盖”。按照新一轮河道名录,完善全县河(库)长组织体系,设置河长的河流由18条增加至70条,县级河长保持18名不变,乡镇级河长由96名调整为89名,村级河长由181名调整为254名,新增水库库长17名,全面落实“一河一长”。聘用32名民间河长、河小青志愿者参与到巡河、护河、管河的具体行动中,今年开展轮值服务4次、净滩行动9次、宣传劝导9次、巡河9次、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册。建章立制规范履职“怎么干”。深入宣传贯彻《 (略) 河长制条例》《 (略) 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发《巫溪县第5号总河长令》《巫溪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巫溪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巡河治河具体要求,强化河长责任意识,确保规范履职、及时履职。强化培训助推河长“有效管”。组织参加中国 (略) “强化河湖长制专题班”13人次,组织开展民间河长工作培训32人次,推动河长制工作真学真懂、应知应会。
三、突出重点,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强化统筹安排,注重协调配合,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实施“一河一策”。强化水资源保护,全县用水总量等考核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均达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95%以上,年取水10万方的取水户全纳入在线计量监测,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强化水生态保护,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0km2;加强河流生态流量监管,全县水土保持率、重点河流基本生态流量达到率分别提高到73%、90%以上。强化水环境治理,修复大宁河、东溪河等流域应急水毁河堤4.5公里,实施河流治理工程10公里,全县5级以上河流堤防达标率达90%以上。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强化重点水域执法检查,督促县农业执法支队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00余车次、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河流154条次,现场处理禁钓期违法垂钓线索16起16人。切实巩固整改成效,扎实开展“三排”“三乱”“三率”及“清四乱”专项治理,整改各类问题275个;全面完成20条河流275个点位的河道“碍洪”排查; (略) 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渔渡溪砂石加工场非法制砂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全面加大融资力度。抢抓水利投融资深化改革、国家“水网建设” (略) “一核两网·百库千川”规划建设机遇,争取政策性资金9500万元、融资贷款6.5亿元、水利地方专项债券2亿元;积极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2500万元,加快全县水利智慧化系统建设,对全县河道、水库、乡镇水厂、生态流量进行监控监测,并建立智慧水利平台,目前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底有望投入运行。
今年以来,我深入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总河长职责任务,全县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全县中小河流数量较多,河道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河流整治任务艰巨。下一步,我将继续扛牢县总河长职责使命,坚持以美丽巫溪建设为统揽, (略) 、县总河长令,统筹推进“五水共治”,推动“智慧河长”建设和“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强化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深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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