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山区委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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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明山区委明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为全面学法治思想,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学笃行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学法治思想。区委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通过将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法治思想。全区各党组(党委、工委)理论学法治思想30余次。

2.科学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印发《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3)》(本明法委发〔2023〕4号),全面推动区政府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督办。区委法治建设办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回头看”工作,主动认领了93项任务,制定了226条整改措施,3月24日正式下发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按照整改工作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完成率为100%。

(二)紧盯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谋求优化发展

1.区委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法治工作。2023年度共组织召开4次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会议、4次区委常委会议,区 委书记作出开展“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批示2次,形成“以法治督察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倒逼促进法治建设水平提升”的工作模式。

2.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两方案 一举措”,抓好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结合实际,区委分别制发了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法治社会建设纲要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方案。目前,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提出的138项任务举措,涉及我区职能的共计108项;现已完成79项,29项正在持续推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115项任务举措,涉及我区职能的共计109项;现已完成85项,24项正在持续推进;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56项任务举措,涉及我区职能52项,现已完成35项,17项正在持续推进。

3.精准聚焦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制定《明山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本明法委发〔2023〕6号)、《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3)》(本明法委发〔2023〕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本明法委办发〔2023〕8号)及诉前调解机制等相关文件,细化工作目标、 压实工作责任。5月份,区委法治建设办主任专门对行政机关出现败诉、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未达要求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明山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截止目前, (略) 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0件,政府及其部门败诉8件,败诉率8.89%,同比下降16.5%。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9件,被纠错案件6件,纠错率10.2%,同比下降5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 庭应诉率达100%。区委法治建设办共印发《全区法治建设情况通报》4期,通报了6个部门,发现存在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规范和不合法等问题5项并督促整改。区委法治建设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明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2年度按规定应当述 法人数率达到100%。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全区共计3456人参与调查问卷,满意度得分为9.76分(满分10分)。

(三)健全法治政府职能体系,助力法治环境建设

1.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简政放权。区营商局组织全区 (略) 级对接,配合建设本溪“一件事, 一次办” 频道。目前已 (略) 级事项, (略) 级事项。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向街道委托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明政发〔2022〕9号),进一步推动区街联办事项流程,不断健全“街道一窗受理出件、区街一体联审联办”服务模式。

2.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拓宽网上服务和自助服务事项范围,优化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全区没有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

3.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制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督查行动工作方案》、转发《关于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4.制定行政裁量权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裁量标准合法、科学适用,并及时公示。截止目前,全区24家执法单位已公示30000余项行政执法信息。

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自查自评、集中评查,全区行政许可类案件共计12081卷,行政处罚案件共18卷。

6.强化执法队*建设。全区持有执法证人员178人,执法监督证4人。法制审核人员24人,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13.4%。举办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并组织测试1期。

7.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较好发挥。2023年,我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0件,审结9件;其中不 予受理1件,纠错1件,调解结案5件,维持2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9%。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共调解2063件,成功2061件,调解成功99.9%。三是成立了明山区“四所一庭”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截至目前共召开28次联席会议,对接51件调解案件。

8.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100%,做到及时反馈公开。

9.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平正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并参与了政府行政案件诉讼、重大信访事件答疑和处理、行政机关涉诉行政案件诉讼及非诉案件的咨询、高速公路建设中土地征收与补偿事宜等工作。

10.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44件,其中民事诉讼138件,刑事诉讼114件,认罪认罚279件,全覆盖案件63件,非诉讼事务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余万元。

(五)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着力建设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制发《2023年明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本明法委办发〔2023〕10号)、《2023年度明山区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本明法委办发〔2023〕13号)。

2.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民法典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3.5”学雷锋纪念日、“4.15” 国家安全日等节点,采取“线上+线下”“以案释法+送法到身边”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种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计开展160余场,其中进机关30余场,进学校20余场,进企业23场,送法下乡26场,送法进社区55场,进军营10场。依托“明山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明山政法”等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法治宣传信息近300篇。

3.持续加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的覆盖面。重点打造程家社区法治文化“网红”打卡地、台地村“民法典”主题法治广场、兴隆山村“宪法”主题法治文化墙。2023年兴隆山村和台 (略) 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4.规范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推提升村民法治信仰,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区81个村 ( 社区 ) 共培养“法律明白人”405名,实现每村每社区5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9月12至14日,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轮训),同时为全区每名“法律明白人”配发《生活中离不开民法典》《民法典学不高、 执法风险防范能力不够、执法监督缺乏力度和主动性。个别领导干部对“普法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往往满足于出出面,讲讲话,缺少督促、检查,成为“挂名责任人”,由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迭代升级。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标准化、数字化运行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 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的管理,健全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略) 一流的行政复议品牌形象。加大运用数字新媒体普法力度,完善“智慧普法”平台功能。

特此报告。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为全面学法治思想,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学笃行法治思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学法治思想。区委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通过将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法治思想。全区各党组(党委、工委)理论学法治思想30余次。

2.科学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印发《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3)》(本明法委发〔2023〕4号),全面推动区政府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督办。区委法治建设办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回头看”工作,主动认领了93项任务,制定了226条整改措施,3月24日正式下发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按照整改工作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完成率为100%。

(二)紧盯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谋求优化发展

1.区委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法治工作。2023年度共组织召开4次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会议、4次区委常委会议,区 委书记作出开展“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批示2次,形成“以法治督察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倒逼促进法治建设水平提升”的工作模式。

2.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两方案 一举措”,抓好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结合实际,区委分别制发了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法治社会建设纲要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方案。目前,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提出的138项任务举措,涉及我区职能的共计108项;现已完成79项,29项正在持续推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115项任务举措,涉及我区职能的共计109项;现已完成85项,24项正在持续推进;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56项任务举措,涉及我区职能52项,现已完成35项,17项正在持续推进。

3.精准聚焦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制定《明山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本明法委发〔2023〕6号)、《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3)》(本明法委发〔2023〕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本明法委办发〔2023〕8号)及诉前调解机制等相关文件,细化工作目标、 压实工作责任。5月份,区委法治建设办主任专门对行政机关出现败诉、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未达要求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明山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截止目前, (略) 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0件,政府及其部门败诉8件,败诉率8.89%,同比下降16.5%。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9件,被纠错案件6件,纠错率10.2%,同比下降5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 庭应诉率达100%。区委法治建设办共印发《全区法治建设情况通报》4期,通报了6个部门,发现存在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规范和不合法等问题5项并督促整改。区委法治建设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明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2年度按规定应当述 法人数率达到100%。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全区共计3456人参与调查问卷,满意度得分为9.76分(满分10分)。

(三)健全法治政府职能体系,助力法治环境建设

1.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简政放权。区营商局组织全区 (略) 级对接,配合建设本溪“一件事, 一次办” 频道。目前已 (略) 级事项, (略) 级事项。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向街道委托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明政发〔2022〕9号),进一步推动区街联办事项流程,不断健全“街道一窗受理出件、区街一体联审联办”服务模式。

2.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拓宽网上服务和自助服务事项范围,优化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全区没有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

3.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制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督查行动工作方案》、转发《关于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4.制定行政裁量权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裁量标准合法、科学适用,并及时公示。截止目前,全区24家执法单位已公示30000余项行政执法信息。

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自查自评、集中评查,全区行政许可类案件共计12081卷,行政处罚案件共18卷。

6.强化执法队*建设。全区持有执法证人员178人,执法监督证4人。法制审核人员24人,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13.4%。举办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并组织测试1期。

7.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较好发挥。2023年,我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0件,审结9件;其中不 予受理1件,纠错1件,调解结案5件,维持2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9%。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共调解2063件,成功2061件,调解成功99.9%。三是成立了明山区“四所一庭”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截至目前共召开28次联席会议,对接51件调解案件。

8.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100%,做到及时反馈公开。

9.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平正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并参与了政府行政案件诉讼、重大信访事件答疑和处理、行政机关涉诉行政案件诉讼及非诉案件的咨询、高速公路建设中土地征收与补偿事宜等工作。

10.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44件,其中民事诉讼138件,刑事诉讼114件,认罪认罚279件,全覆盖案件63件,非诉讼事务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余万元。

(五)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着力建设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制发《2023年明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本明法委办发〔2023〕10号)、《2023年度明山区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本明法委办发〔2023〕13号)。

2.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民法典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3.5”学雷锋纪念日、“4.15” 国家安全日等节点,采取“线上+线下”“以案释法+送法到身边”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种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计开展160余场,其中进机关30余场,进学校20余场,进企业23场,送法下乡26场,送法进社区55场,进军营10场。依托“明山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明山政法”等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法治宣传信息近300篇。

3.持续加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的覆盖面。重点打造程家社区法治文化“网红”打卡地、台地村“民法典”主题法治广场、兴隆山村“宪法”主题法治文化墙。2023年兴隆山村和台 (略) 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4.规范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推提升村民法治信仰,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区81个村 ( 社区 ) 共培养“法律明白人”405名,实现每村每社区5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9月12至14日,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轮训),同时为全区每名“法律明白人”配发《生活中离不开民法典》《民法典学不高、 执法风险防范能力不够、执法监督缺乏力度和主动性。个别领导干部对“普法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往往满足于出出面,讲讲话,缺少督促、检查,成为“挂名责任人”,由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迭代升级。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标准化、数字化运行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 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的管理,健全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略) 一流的行政复议品牌形象。加大运用数字新媒体普法力度,完善“智慧普法”平台功能。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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