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松柏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江永县松柏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江永县松柏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湘投能源(江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建的江永县松柏乡农光互补发电项 (略) 江永县松柏瑶族乡南峰山村、松柏社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25°10′12.1″N,111°30′2.42″E。项目总投资38992.26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的0.6%),总占地面积88.7194万m2,均为临时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光伏发电系统、道路工程等。本工程设计安装*块575Wp的N型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项目总容量为102.6168MWp,交流容量为80MW。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根据环评文件分析结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及本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确定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在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应符合江永县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应急管理等相关要求,并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所选用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质量安全要求,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问题。制定合理的污染防治方案,减轻环境污染。
2.施工期环保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场地及周边生态防护和建设,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严禁大规模破坏性的开挖破坏原有生态植被和表层土壤。
3.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因光伏区日照时间长被蒸发掉,其余全部用于场区内的植被浇灌,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安全、节能、环保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减小设备噪声的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分类收集、储存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做到分类储存、标识完备、台账完善。
6.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防范措施,避免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环境事件。
三、项目在环保申报过程中不得隐情不报,如有瞒报、谎报属违法行为,你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批复各项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你公司要做好生态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以及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五、本批复及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或改变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依法重新报批。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
关于江永县松柏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湘投能源(江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建的江永县松柏乡农光互补发电项 (略) 江永县松柏瑶族乡南峰山村、松柏社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25°10′12.1″N,111°30′2.42″E。项目总投资38992.26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的0.6%),总占地面积88.7194万m2,均为临时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光伏发电系统、道路工程等。本工程设计安装*块575Wp的N型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项目总容量为102.6168MWp,交流容量为80MW。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根据环评文件分析结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及本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确定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在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应符合江永县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应急管理等相关要求,并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所选用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质量安全要求,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因安全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问题。制定合理的污染防治方案,减轻环境污染。
2.施工期环保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场地及周边生态防护和建设,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严禁大规模破坏性的开挖破坏原有生态植被和表层土壤。
3.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因光伏区日照时间长被蒸发掉,其余全部用于场区内的植被浇灌,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安全、节能、环保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维护管理,减小设备噪声的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分类收集、储存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做到分类储存、标识完备、台账完善。
6.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防范措施,避免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环境事件。
三、项目在环保申报过程中不得隐情不报,如有瞒报、谎报属违法行为,你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批复各项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你公司要做好生态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以及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五、本批复及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或改变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依法重新报批。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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