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万荣县宝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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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万荣县宝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万荣县宝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万荣县 (略) 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2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万荣县 (略) 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

万荣县里望乡北阳堡村西侧

万荣县 (略)

山西和清 (略)

建设规模:项目利用晋能控股 (略) (略) 的粉煤灰及河津洗煤厂煤矸石进行填沟造地。占地面积21.1417hm2,复垦区可填充量221.35万m3,复垦耕地4.8763hm2。设计填充为3年,填充完成后需要管护3年。平台复垦为耕地,边坡、临时堆土区复垦为灌木林地。

项目总投资金额500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限制汽车超载、配备洒水车、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严格控制车辆运输扬尘污染;填充物和覆土采取层层压实、分区取土、配备洒水、雾炮车等措施减少填充作业扬尘产生。采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淋溶液经导排系统收集后进入淋溶液收集池,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絮凝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在行驶至噪声敏感点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沉泥定期清掏后运至填充区填充;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随地取土。顶部平台覆土后复垦为耕地,护坡复垦为灌木林地,公益林地块复垦为乔木林地。临时土堆存区、管理站等恢复为灌木林地。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巡查,完善土地整治区排水系统;填充过程做到即充即压;做好分区防渗。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坝体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九)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万荣县宝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万荣县 (略) 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2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万荣县 (略) 新建煤矸石、粉煤灰填沟造地建设项目

万荣县里望乡北阳堡村西侧

万荣县 (略)

山西和清 (略)

建设规模:项目利用晋能控股 (略) (略) 的粉煤灰及河津洗煤厂煤矸石进行填沟造地。占地面积21.1417hm2,复垦区可填充量221.35万m3,复垦耕地4.8763hm2。设计填充为3年,填充完成后需要管护3年。平台复垦为耕地,边坡、临时堆土区复垦为灌木林地。

项目总投资金额500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限制汽车超载、配备洒水车、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严格控制车辆运输扬尘污染;填充物和覆土采取层层压实、分区取土、配备洒水、雾炮车等措施减少填充作业扬尘产生。采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淋溶液经导排系统收集后进入淋溶液收集池,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絮凝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在行驶至噪声敏感点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沉泥定期清掏后运至填充区填充;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随地取土。顶部平台覆土后复垦为耕地,护坡复垦为灌木林地,公益林地块复垦为乔木林地。临时土堆存区、管理站等恢复为灌木林地。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巡查,完善土地整治区排水系统;填充过程做到即充即压;做好分区防渗。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坝体建成后须经安全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九)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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