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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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天津中环 (略)

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天津中环 (略) 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接近编制完成,目前为征求意见阶段,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中环 (略) 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东路12号厂区(现有厂区),项目东侧临海泰东路,西侧临海泰发展一路, (略) 成科 (略) 和海泰东路18号(新厂区),北侧临海泰发展五道。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的生产厂房空置区域进行改造并购置设备进行生产,拟购置区熔炉、集控设备、有源滤波器等设备24台(套)并安装调试,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单晶硅基棒材180t。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水污染物: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经中环领先污水总排口(DW001)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室内主要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热场件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废晶棒外售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进行清运。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3.1施工期

由于本项目无土建施工内容,仅为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轻微。

3.2营运期

3.2.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3.2.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经中环领先污水总排口(DW001)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的要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

3.2.3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对四周厂界噪声影响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值。

3.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热场件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废晶棒外售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进行清运。危险废物在厂内有暂存过程,采取了地面防渗措施等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后污水总排口DW001排放的BOD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噪声源在经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对各个厂界测点的影响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昼、夜间标准要求,场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版报告、登录网站也可查看简版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4日起10个工作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4日起10个工作日),公参意见表见附件。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中环 (略)

联系人:冯总

评价单位:津诚环安(天津) (略)

联系人:侯工

电话: 022-*

Email:*@*q.com


天津中环 (略)

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天津中环 (略) 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接近编制完成,目前为征求意见阶段,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中环 (略) IGBT功率器件用区熔单晶厂房扩建项目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东路12号厂区(现有厂区),项目东侧临海泰东路,西侧临海泰发展一路, (略) 成科 (略) 和海泰东路18号(新厂区),北侧临海泰发展五道。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的生产厂房空置区域进行改造并购置设备进行生产,拟购置区熔炉、集控设备、有源滤波器等设备24台(套)并安装调试,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单晶硅基棒材180t。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水污染物: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经中环领先污水总排口(DW001)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室内主要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热场件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废晶棒外售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进行清运。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3.1施工期

由于本项目无土建施工内容,仅为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轻微。

3.2营运期

3.2.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3.2.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经中环领先污水总排口(DW001)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的要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

3.2.3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对四周厂界噪声影响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值。

3.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热场件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品废晶棒外售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城管委进行清运。危险废物在厂内有暂存过程,采取了地面防渗措施等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后污水总排口DW001排放的BOD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噪声源在经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对各个厂界测点的影响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昼、夜间标准要求,场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版报告、登录网站也可查看简版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4日起10个工作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4日起10个工作日),公参意见表见附件。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中环 (略)

联系人:冯总

评价单位:津诚环安(天津) (略)

联系人:侯工

电话: 022-*

Email:*@*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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