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环渤海综合服务产业园北侧,自新河干渠西侧起至天 (略) 东侧止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一、一、 (略) 拟投资9841.41万元,建设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该工程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环渤海综合服务产业园北侧,自新河干渠西侧起至天 (略) 东侧止。该工程总占地面积34530平方米,其中临时占地面积为34200平方米,永久占地面积为3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架空110kV后茶线后开线、110kV后保线阳后线、110kV后碱一二线进行切改,切改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5.91km,其中架空线改入地单、双回电缆敷设路径各2.88km,共计5.76km,新设双回架空线长约0.15km,对现状双回架空线路重新紧线路径长约1.3km,共计新建杆塔6基,拆除现有110kV双回架空线路径长约8km、杆塔34基。该项目环保投资17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恢复、环境管理等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应严格遵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环保要求,做好防尘措施,统筹安排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六个100%,将扬尘影响降至最低;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防治工作,防止环境二次污染。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最大程度降低不利影响。 (二)输电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架空线路运行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限值要求。 (三)加强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线路周边植被扰动。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 |
2024年1月3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环渤海综合服务产业园北侧,自新河干渠西侧起至天 (略) 东侧止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一、一、 (略) 拟投资9841.41万元,建设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管线(110kV)切改工程(高新区段)。该工程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环渤海综合服务产业园北侧,自新河干渠西侧起至天 (略) 东侧止。该工程总占地面积34530平方米,其中临时占地面积为34200平方米,永久占地面积为3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架空110kV后茶线后开线、110kV后保线阳后线、110kV后碱一二线进行切改,切改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5.91km,其中架空线改入地单、双回电缆敷设路径各2.88km,共计5.76km,新设双回架空线长约0.15km,对现状双回架空线路重新紧线路径长约1.3km,共计新建杆塔6基,拆除现有110kV双回架空线路径长约8km、杆塔34基。该项目环保投资170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恢复、环境管理等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施工期应严格遵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环保要求,做好防尘措施,统筹安排施工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六个100%,将扬尘影响降至最低;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防治工作,防止环境二次污染。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最大程度降低不利影响。 (二)输电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架空线路运行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限值要求。 (三)加强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线路周边植被扰动。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 |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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