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4日拟对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月4日拟对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 | (略) 虞城县产业集聚区江浙大道东段南侧 | (略)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为变更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拟对部分未建生产线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1)将4条镀镍线变更为2条PCB板电镀线、1条镀铂线和1条镀铅线;(2)原环评中镀镍线配套的电泳工序不再建设,变更为独立电泳生产线。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酸性气体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2级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塔吸收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CB板电镀金产生氰化氢气体,收集后送入氰化氢废气处理设备(2级次氯酸钠吸收塔)处理;电泳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进入“洗涤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床+CO”装置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铅废水、研磨废水、含氰废水、高COD废水、有机废水、磷化废水、其他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酸碱废水)、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其中有机废水、磷化废水、含铅废水为本次变更生产线新增废水类别,磷化废水经新增二级混凝沉淀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铅废水经新增三级离子交换树脂吸附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镀铅后水洗槽,不外排,有机废水采用现有高COD废水预处理;其他废水仍采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镀铬、镍的电镀工段废水(包括含铬钝化、镍封、退镀工序等)及相应清洗废水全部回用,实施零排放,其他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外排至虞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槽液、废槽渣、废树脂、废滤芯、废活性炭和废蓝胶带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依托现有2000m2危废库),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有废金刚砂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新增20m2一般固废间一座),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源强控制、消声、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变更 | (略) 虞城县产业集聚区江浙大道东段南侧 | (略)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为变更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拟对部分未建生产线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1)将4条镀镍线变更为2条PCB板电镀线、1条镀铂线和1条镀铅线;(2)原环评中镀镍线配套的电泳工序不再建设,变更为独立电泳生产线。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酸性气体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2级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塔吸收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CB板电镀金产生氰化氢气体,收集后送入氰化氢废气处理设备(2级次氯酸钠吸收塔)处理;电泳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进入“洗涤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床+CO”装置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铅废水、研磨废水、含氰废水、高COD废水、有机废水、磷化废水、其他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酸碱废水)、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其中有机废水、磷化废水、含铅废水为本次变更生产线新增废水类别,磷化废水经新增二级混凝沉淀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铅废水经新增三级离子交换树脂吸附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镀铅后水洗槽,不外排,有机废水采用现有高COD废水预处理;其他废水仍采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镀铬、镍的电镀工段废水(包括含铬钝化、镍封、退镀工序等)及相应清洗废水全部回用,实施零排放,其他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外排至虞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槽液、废槽渣、废树脂、废滤芯、废活性炭和废蓝胶带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依托现有2000m2危废库),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有废金刚砂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新增20m2一般固废间一座),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源强控制、消声、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