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孝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孝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孝发改审批〔2023〕115号
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对修改稿的认定意见,以及受我委委托的咨询机构出具的综合评估报告(武博咨评字〔2023〕06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需要,是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需要,是关爱残疾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建设地点
项 (略) 孝南区新华街渡口社区,澴川路99号。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10580.23平方米(15.87亩),总建筑面积85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托养中心1栋、食堂1栋以及连廊等,设置床位212张,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53.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3.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8.35万元,预备费141.67万元,土地费用465万元,供配电专项费用104.6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 (略) 本级自筹。
请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监 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主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
孝发改审批〔2023〕115号
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对修改稿的认定意见,以及受我委委托的咨询机构出具的综合评估报告(武博咨评字〔2023〕06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需要,是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需要,是关爱残疾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建设地点
项 (略) 孝南区新华街渡口社区,澴川路99号。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10580.23平方米(15.87亩),总建筑面积85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托养中心1栋、食堂1栋以及连廊等,设置床位212张,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53.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3.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8.35万元,预备费141.67万元,土地费用465万元,供配电专项费用104.6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 (略) 本级自筹。
请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监 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主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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