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孝感市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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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孝感市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

孝发改审批〔2023〕128号

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请审批《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本)》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受我委委托的咨询机构出具的综合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建设必要性

多年来,王母湖从未实施过防洪治理工程,逐年沉积的淤泥抬高湖底,湖泊调蓄库容大大萎缩,降低了湖泊防洪调蓄能力。 (略) 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切实提高王母湖防洪调蓄能力,有效提高湖泊自净能力, (略) 奥体片区规划水上体育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便利条件,该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

三、建设地点

(略) 王母湖西片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清淤疏浚涉及水域面积约667.5亩(44.5万平方米),平均清淤深约1.5米,清淤量共计约67.7万方。清淤疏浚工程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施工,排泥距离4公里,抛泥区选在孝南区福源路以东低洼地。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为2671.6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施工安全和项目运行安全等安全责任,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取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监 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 它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印发


孝发改审批〔2023〕128号

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请审批《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本)》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受我委委托的咨询机构出具的综合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建设必要性

多年来,王母湖从未实施过防洪治理工程,逐年沉积的淤泥抬高湖底,湖泊调蓄库容大大萎缩,降低了湖泊防洪调蓄能力。 (略) 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切实提高王母湖防洪调蓄能力,有效提高湖泊自净能力, (略) 奥体片区规划水上体育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便利条件,该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

三、建设地点

(略) 王母湖西片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清淤疏浚涉及水域面积约667.5亩(44.5万平方米),平均清淤深约1.5米,清淤量共计约67.7万方。清淤疏浚工程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施工,排泥距离4公里,抛泥区选在孝南区福源路以东低洼地。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为2671.6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施工安全和项目运行安全等安全责任,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 (略) 王母湖防洪治理工程(清淤工程一期)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取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监 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 它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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