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4日-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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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4日-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4日-1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木里图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47号

2023年12月14日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 (略) 废旧塑料回收造粒及滴灌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48号

2023年12月14日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鲁县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49号

2023年12月14日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内 (略) 年产20万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50号

2023年12月15日

通环审〔2023〕47号
通环审〔2023〕48号
通环审〔2023〕49号
通环审〔2023〕50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4日-1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木里图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47号

2023年12月14日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 (略) 废旧塑料回收造粒及滴灌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48号

2023年12月14日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鲁县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49号

2023年12月14日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内 (略) 年产20万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通环审[2023]50号

2023年12月15日

通环审〔2023〕47号
通环审〔2023〕48号
通环审〔2023〕49号
通环审〔202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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