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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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县政府文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县政府办对2023年发布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了全面              清理,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威远镇99.5MW风电场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右政发〔2023〕2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右玉羊肉”品牌推广活动发布会的请示》(右政发〔2023〕11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利用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带动村集体增收实施方案》(右政发〔2023〕31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铁路共享税分成结算的请示》(右政发〔2023〕40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生态清洁小流域整体推进县的报告》(右政函〔2023〕33号),废止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县政府文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县政府办对2023年发布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了全面              清理,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威远镇99.5MW风电场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右政发〔2023〕2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右玉羊肉”品牌推广活动发布会的请示》(右政发〔2023〕11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利用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带动村集体增收实施方案》(右政发〔2023〕31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铁路共享税分成结算的请示》(右政发〔2023〕40号)、《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生态清洁小流域整体推进县的报告》(右政函〔2023〕33号),废止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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