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市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关于漳州市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 (略) 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9,660,3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261,5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8,800.00元、基本预备费460,000.00元。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02号)等文件批准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8,051.82平方米,道路全长423.572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建设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通信、道路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等。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2、施工单位: (略) (略) (道路工程)、漳州 (略) (10kV南湖Ⅰ、Ⅱ线8#-10#改工程)、 (略) (给水工程)、福建中志 (略) (高压进线杆迁移工程)
3、设计单位: (略) (略)
4、监理单位:北京 (略)
5、勘察单位: (略) (略)
二、评审依据
(一)《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02号)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据 (略)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施工、勘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监理与设计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2023年9月30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4,6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600,0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5,866,513.2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395,023.96元,待摊投资471,489.25元。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4,6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600,0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5,844,762.8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395,023.96元,待摊投资449,738.84元。
该项目截止2023年9月30日,已累计支付4,756,184.84元,未付款金额为1,088,577.96元,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0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5,866,513.21元,审定金额为5,844,762.80元,核增 60,324.00元,核减82,074.41元,净核减21,750.41元,净核减率0.37%。其中待摊投资送审471,489.25元,审定449,738.84元,核增60,324.00元,核减82,074.41元,净核减21,750.41元,核减率为4.61%。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共核增60,324.00元)
待摊投资-测绘费核增60,324.00元,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60,324.00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测绘费,应重分类至待摊投资—测绘费。
(2)核减部分(共核减82,074.41元)
①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核减60,324.00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测绘费,应重分类至待摊投资—测绘费。
②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3,135.45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该费用应办理结退,予以核减。
③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3,758.96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管道检测费,属于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④待摊投资-测绘费核减14,856.00元,审定金额45,468.00元。因测绘费14,856.00元属于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9,660,3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5,844,762.80元,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3,815,537.20元,节约率为39.5%。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8,261,5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5,395,023.96元,节约2,866,476.04元,节约率34.7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938,8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449,738.84元,节约489,061.16元,节约率52.09%;
3、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460,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0.00元,节约460,000.00元,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无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施工与勘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
你单位 (略) 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9,660,3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261,5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8,800.00元、基本预备费460,000.00元。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02号)等文件批准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8,051.82平方米,道路全长423.572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建设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通信、道路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等。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2、施工单位: (略) (略) (道路工程)、漳州 (略) (10kV南湖Ⅰ、Ⅱ线8#-10#改工程)、 (略) (给水工程)、福建中志 (略) (高压进线杆迁移工程)
3、设计单位: (略) (略)
4、监理单位:北京 (略)
5、勘察单位: (略) (略)
二、评审依据
(一)《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凤高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02号)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据 (略)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施工、勘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监理与设计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2023年9月30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4,6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600,0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5,866,513.2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395,023.96元,待摊投资471,489.25元。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4,6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600,0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5,844,762.8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395,023.96元,待摊投资449,738.84元。
该项目截止2023年9月30日,已累计支付4,756,184.84元,未付款金额为1,088,577.96元,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0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5,866,513.21元,审定金额为5,844,762.80元,核增 60,324.00元,核减82,074.41元,净核减21,750.41元,净核减率0.37%。其中待摊投资送审471,489.25元,审定449,738.84元,核增60,324.00元,核减82,074.41元,净核减21,750.41元,核减率为4.61%。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共核增60,324.00元)
待摊投资-测绘费核增60,324.00元,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60,324.00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测绘费,应重分类至待摊投资—测绘费。
(2)核减部分(共核减82,074.41元)
①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核减60,324.00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测绘费,应重分类至待摊投资—测绘费。
②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3,135.45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该费用应办理结退,予以核减。
③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3,758.96元,该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管道检测费,属于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④待摊投资-测绘费核减14,856.00元,审定金额45,468.00元。因测绘费14,856.00元属于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发生的费用,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9,660,3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5,844,762.80元,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3,815,537.20元,节约率为39.5%。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8,261,5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5,395,023.96元,节约2,866,476.04元,节约率34.7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938,8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449,738.84元,节约489,061.16元,节约率52.09%;
3、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460,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0.00元,节约460,000.00元,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无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施工与勘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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