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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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粤府办〔2012〕37号)和《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2023年11月8日,省生态 (略) 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拟调整水源地进行现场踏勘,11月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就《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含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2023年12月15日,省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中进行了复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结论

  1、为适应佛冈县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变化兼顾协调饮用水水 (略) 重点项目的关系, (略) 的饮用水水源划分技术规范及指引,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水量供需平衡的前提下,合理划定或调整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必要的。

  2、方案及技术报告编制目的明确,内容较全面,依据充分,资料详实,采用的技术方法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划定和调整方案基本合理。

  3、《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开展,充分衔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等上级规划。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2019年第713号)和《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有关程序规定走工作流程。

  二、行政决策实施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3)坚持底线思维、风险防控。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强化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风险防控与非常态事件应对相结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最大程度的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4)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5)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为主力、专业应急队*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以基层应急力量为先期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同机制,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6)坚持依法管理、科技支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二)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1.与社会互适性风险

  《方案》实施面临社会不稳定因素风险来自社会互适性,《方案》涉及公共利益,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遭到社会群众的反对,成为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

  2.环境风险

  京港澳高速粤境韶关武江至清远佛冈段穿越保护区段距离取水口较近(其中穿越潖江段约0.85km,穿越诚迳水段约1.36km),存在交通事故(车辆侧翻、坠江等)导致油品、危险化学品向潖江坝仔坑段水源地扩散的风险。

  (三)风险应对措施

  1.与社会互适性的风险措施

  (1)完善《方案》的信息网上公开机制,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有效的舆论监督。妥善运用政府相关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对舆论进行引导,及时回应民众的质疑。对失实信息与恶意诽谤作出明确划分并及时处理。

  (2)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动公共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避免执行者对权力的滥用,提高政府的诚信度。

  (3)加强与群众的沟通,针对《方案》影响范围,加强干预重点人群对项目实施反抗阻挠,特别是对突发事件后的社稳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开展援助。

  2.环境风险的风险措施

  京港澳高速粤境韶关武江至清远佛冈段改扩建工程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应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设计阶段

  需基于目前已有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收集、排放、暂存等功能。同时,穿越保护区路段两端的防撞护栏由现状SS级提高至HA级加强型护栏。

  (2)施工阶段

  整个施工过程阶段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且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听取并采纳对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助将施工期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3)运营阶段

  根据《关于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粤应急〔2021〕81号)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要求,并制定《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四)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的风险程度较低,目前已采取的和下一步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下会起到降低风险的效果。

  六、对行政决策是否施行的建议

  针对本次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性质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1、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实施前期或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备手续、程序及文件资料。

  2、由于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发生变化,需在调整方案批复前后前后,做好协调和宣传工作。

  3、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过程应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

  七、专家意见采纳情况

  《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提出的意见根据现有堤围情况,完善*域二级保护区划定范围,完善供水保障性急环境风险应急响应分析,补充水陂建设防洪分析等意见均已采纳并在报告中修改。

  附件:1.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回应表

  3.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略) 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研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2:《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回应表.docx

附件3.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意见.pdf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粤府办〔2012〕37号)和《 (略)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2023年11月8日,省生态 (略) 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拟调整水源地进行现场踏勘,11月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就《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含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2023年12月15日,省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中进行了复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结论

  1、为适应佛冈县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变化兼顾协调饮用水水 (略) 重点项目的关系, (略) 的饮用水水源划分技术规范及指引,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水量供需平衡的前提下,合理划定或调整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必要的。

  2、方案及技术报告编制目的明确,内容较全面,依据充分,资料详实,采用的技术方法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划定和调整方案基本合理。

  3、《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开展,充分衔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等上级规划。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2019年第713号)和《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有关程序规定走工作流程。

  二、行政决策实施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3)坚持底线思维、风险防控。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强化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风险防控与非常态事件应对相结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最大程度的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4)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5)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为主力、专业应急队*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以基层应急力量为先期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同机制,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6)坚持依法管理、科技支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二)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1.与社会互适性风险

  《方案》实施面临社会不稳定因素风险来自社会互适性,《方案》涉及公共利益,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遭到社会群众的反对,成为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

  2.环境风险

  京港澳高速粤境韶关武江至清远佛冈段穿越保护区段距离取水口较近(其中穿越潖江段约0.85km,穿越诚迳水段约1.36km),存在交通事故(车辆侧翻、坠江等)导致油品、危险化学品向潖江坝仔坑段水源地扩散的风险。

  (三)风险应对措施

  1.与社会互适性的风险措施

  (1)完善《方案》的信息网上公开机制,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有效的舆论监督。妥善运用政府相关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对舆论进行引导,及时回应民众的质疑。对失实信息与恶意诽谤作出明确划分并及时处理。

  (2)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动公共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避免执行者对权力的滥用,提高政府的诚信度。

  (3)加强与群众的沟通,针对《方案》影响范围,加强干预重点人群对项目实施反抗阻挠,特别是对突发事件后的社稳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开展援助。

  2.环境风险的风险措施

  京港澳高速粤境韶关武江至清远佛冈段改扩建工程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应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设计阶段

  需基于目前已有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收集、排放、暂存等功能。同时,穿越保护区路段两端的防撞护栏由现状SS级提高至HA级加强型护栏。

  (2)施工阶段

  整个施工过程阶段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且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听取并采纳对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助将施工期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3)运营阶段

  根据《关于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粤应急〔2021〕81号)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要求,并制定《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四)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的风险程度较低,目前已采取的和下一步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下会起到降低风险的效果。

  六、对行政决策是否施行的建议

  针对本次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性质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1、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实施前期或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备手续、程序及文件资料。

  2、由于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发生变化,需在调整方案批复前后前后,做好协调和宣传工作。

  3、坝仔坑(新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过程应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

  七、专家意见采纳情况

  《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提出的意见根据现有堤围情况,完善*域二级保护区划定范围,完善供水保障性急环境风险应急响应分析,补充水陂建设防洪分析等意见均已采纳并在报告中修改。

  附件:1.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回应表

  3.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复核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略) 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研报告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2:《佛冈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回应表.docx

附件3. (略) 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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