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5日受理并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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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5日受理并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5日受理并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上海聚 (略) 徐州恒丰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5日-1月11日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新安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徐州恒丰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泉山区 新淮海西路北、国道311南

建设单位

上海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徐州宏宇 (略)

受理日期

2024年1月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企业拟投资650 (略) 云龙区汉源大道与汉风路交汇处,迁建徐州恒丰加油站项目,产品产能为年销售成品油4400t/a,其中汽油4200t/a,柴油200t/a。项目占地3328m2,储油罐4个,总罐容120m3,其中汽油罐3个共计90m3,柴油罐1个共计30m3,加油机3台共计18枪。

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徐行审投备〔2023〕14号,项目代码:2016-*-52-03-*)。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来往加油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和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产生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

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外泄和挥发的油气进行控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保证废气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来源为加油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化粪池污泥、含油抹布、清罐底泥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清罐油泥清罐即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需采取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储油罐区、输油管线、化粪池、加油区、卸油区等部位的防渗工作,有效防止油品等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同时应将各种物料和废料贮存在可以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的设施内,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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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上海聚 (略) 徐州恒丰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5日-1月11日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16-*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新安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徐州恒丰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泉山区 新淮海西路北、国道311南

建设单位

上海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徐州宏宇 (略)

受理日期

2024年1月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企业拟投资650 (略) 云龙区汉源大道与汉风路交汇处,迁建徐州恒丰加油站项目,产品产能为年销售成品油4400t/a,其中汽油4200t/a,柴油200t/a。项目占地3328m2,储油罐4个,总罐容120m3,其中汽油罐3个共计90m3,柴油罐1个共计30m3,加油机3台共计18枪。

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徐行审投备〔2023〕14号,项目代码:2016-*-52-03-*)。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来往加油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和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产生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

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外泄和挥发的油气进行控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保证废气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来源为加油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化粪池污泥、含油抹布、清罐底泥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清罐油泥清罐即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需采取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储油罐区、输油管线、化粪池、加油区、卸油区等部位的防渗工作,有效防止油品等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同时应将各种物料和废料贮存在可以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的设施内,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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