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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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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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名称屏边 (略) 生猪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点屏边县玉屏镇阿季*村建设单位屏边 (略)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4880.12445m2(37.32亩),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 11697.25m2,二期规划用地面积13182.8744m2;一期拟建1条生猪屠宰生产线,日屠宰量100头(合3.65万头/年);二期拟建 2 生猪屠宰条生产线,日屠宰量 311头(合 11.35 万头/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9万元,占总投资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发生泄漏事故后每月监测1次。7、风险防治措施①项目一期设置1个6m3的1#应急事故池,二期设置1个206m3的2#应急事故池并做好事故废水导流措施;②通过源头控制、厂区分区防渗、地下水污染监控施相结合来预防地下水风险。③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④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安全管理。⑤按《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岗位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设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制定特殊危险事件及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使职工不仅熟悉正常操作,还熟悉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方法。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9月11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边 (略) 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截止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完毕。2023年10月25日,环评单位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认真研究项目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3年 10 月 25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边 (略) 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公示日期为 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即2023年10月25-10月31日建设单位在阿季*村民活动室、阿季*村美丽家园活动广场、屏边 (略) 公告栏和屏边县公安局公告栏进行粘贴公示,主动联系了项目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全面征求政府机关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2023 年12月7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无群众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废水接纳协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
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
公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 1 楼 C 区投资项
目审批服务区 C11 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项目名称


真:0873-*
编:*
屏边盛远物资经营
有限公司生猪屠宰
场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建设地点
屏边县玉屏
镇阿季*村
建设单位 屏边盛远物资
(略)
(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构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4880.12445m2(37.32 亩),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 11697.25m2,二期规划
用地面积 13182.8744m2;一期拟建 1 条生猪屠宰生产线,日屠宰量 100 头(合 3.65 万头/年);二期
拟建 2 生猪屠宰条生产线,日屠宰量 311 头(合 11.35 万头/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
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总投资 4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77.9 万元,占总投资 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定制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干燥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
数;遇到大风天气,应尽量避免土方作业;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苫布遮盖等措施;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
尘及水蚀迁移;
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
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⑤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
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
垃圾的运输。
⑥在物料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
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沉淀池等收集洗车、施工及降雨过程中产生
的废水和泥浆。
可行性分析:
上述措施为施工期常规的扬尘控制措施,洒水降尘为施工场地最常用且十分有效的措施,篷布、防
(略) 场上均能购买且价格较低。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一期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 1 座,容积为 2m3,二期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 1
座,容积为 2m3,专门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
降尘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②雨天径流废水含有大量泥沙,项目一期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 1 个雨水收集沉砂池,容积为 11m3,
项目二期设置 1 个雨水收集沉砂池,容积为 13m3,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或项目区
晴天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项目施工场地设置 2 个 100L 的生活污水收集桶,一期二期共用,专门收集沉淀施工期产生的生
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水质不复杂,污染物浓度低,经沉淀池处理后,
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是可行的。雨季暴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需通过项
目区设置的雨水收集沉砂池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减小对周围地表水影
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
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
③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时,应低速、禁鸣,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施工机械
的维护保养及控制车辆减速和减少鸣笛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噪声防治措施多为管理措施,措施简
单,投资很少。施工期相对运营期而言其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将随
之结束。因此,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可行的。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一期、二期建设产生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须委托有资质
单位清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②项目一期、二期建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离项目区最近的垃圾清
运点,禁止随意处置。
③开挖产生土石方经内部平衡利用,不产生弃土弃渣。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①项目一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 1#屠宰车间、1#待宰圈舍、1#粪污收集房、1#污水处理站以及食
堂油烟。1#屠宰车间和 1#待宰圈舍恶臭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风至 1#活性炭吸附
装置单独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1#粪污收集房恶臭和 1#污水处理站恶臭分别经负
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风至 2#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2)统
一排放;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油烟经油烟排放口排放;
②项目二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 2#屠宰车间、2#待宰圈舍、2#粪污收集房、2#污水处理站以及食
堂油烟。2#屠宰车间恶臭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风至 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待宰圈舍恶臭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至 4#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4)单独排放;2#粪污收集房恶臭和 2#污水处理站恶臭分别
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至 5#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5)
统一排放;
③待宰圈舍产生的猪粪日产日清,定时喷洒除臭剂;屠宰间全密闭,屠宰工作产生的胃肠容物及时
清运,屠宰工作结束开展车间清洗工作,并喷洒除臭剂;粪污收集房全密闭,腐熟猪粪及胃肠容物
产生的渗滤液自流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全密闭,定期喷洒除臭
剂。
2、项目废水治理措施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后期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附近沟渠;
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m3)+三格式化粪池(4m3)处理;
③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一期处理规模为 65m3/d、二期处理规模为 206m3/d,采用工艺为“格栅+
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项目废水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 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
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屏边滴水苗城污水处
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屠宰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车间密闭厂房隔音;屠宰设备安装隔震机座;
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
②冷库:选用低噪声设备;压缩机组安装隔振机座。
③污水处理站:选用低噪声设备;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污水处理站密闭厂房隔音。
④待宰圈舍: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待宰圈舍密闭隔音。
⑤粪污收集房: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粪污收集房密闭隔音。
⑥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厂区绿化。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储存和处置过程中的措施及要求:①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对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
应联系回收单位进行回用。通过回收利用,不但可以实现垃圾资源化,还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②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适当封闭,以防止雨水进入造成二次污染,杜绝蚊虫鼠害和恶臭异味影响;
③垃圾收集设施内的生活圾应及时进行收集和转运,对生活垃圾存放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和除臭。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措施: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项目区附近生活垃圾清运点;
②胃肠容物、粪便腐熟 30 天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废渣
无害化环境标准后拉运至屏边 (略) 红豆杉种植基地做农肥;③猪毛暂存于一般固
废暂存间,待到达一定数量后做工业原料外售。④屠宰固废、病死猪及检疫不合格猪肉暂存于急宰
无害化处理间冰柜,待到达一定数量后向防疫部门备案,填写交接单后委托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
公司运输及处置;⑤三格式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⑥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经脱水后暂
存在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桶,定期清运至屏边 (略) 种植基地作农肥;⑦栅渣、污
水处理站废油脂、隔油池废油脂桶装加盖密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对其
进行清运处置。
5、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①即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设备、污水收集、处理及储存设施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
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须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设置专人定期巡视检查输送线路,对易造成磨损和破坏的部位,应特别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现
象,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排除。定期对厂区防渗层进行检查,防止防渗层发生破裂或开裂,丧失防
渗效果,造成废水发生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④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方案,重点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中重 点防渗区 的防渗 要求进 行防渗设 计,防 渗层的防 渗性能 应等效于 厚度 ≥6m,渗 透系数
≤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⑤在项目东北侧厂界处新建 1 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水质动态,每年监测 1 次;
在发生泄漏事故后每月监测 1 次。
7、风险防治措施
①项目一期设置 1 个 66m3 的 1#应急事故池,二期设置 1 个 206m3 的 2#应急事故池并做好事故废水导流措施;
②通过源头控制、厂区分区防渗、地下水污染监控施相结合来预防地下水风险。
③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
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④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安全管理。
⑤按《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岗位制
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设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
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制定特殊危险事件及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使职工不仅熟悉正常操作,还熟悉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
方法。
公众参与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
限公司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截止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完毕。2023 年 10 月
25 日,环评单位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认真研究项目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
边 (略) 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公示日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
示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即 2023 年 10 月 25-10 月 31 日建设单
位在阿季*村民活动室、阿季*村美丽家园活动广场、屏边 (略) 公告栏和屏边县公安局公
告栏进行粘贴公示,主动联系了项目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全面征求政府机关及公
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2023 年 12 月 7 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上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无群众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废水接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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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名称屏边 (略) 生猪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地点屏边县玉屏镇阿季*村建设单位屏边 (略)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4880.12445m2(37.32亩),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 11697.25m2,二期规划用地面积13182.8744m2;一期拟建1条生猪屠宰生产线,日屠宰量100头(合3.65万头/年);二期拟建 2 生猪屠宰条生产线,日屠宰量 311头(合 11.35 万头/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9万元,占总投资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发生泄漏事故后每月监测1次。7、风险防治措施①项目一期设置1个6m3的1#应急事故池,二期设置1个206m3的2#应急事故池并做好事故废水导流措施;②通过源头控制、厂区分区防渗、地下水污染监控施相结合来预防地下水风险。③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④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安全管理。⑤按《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岗位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设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制定特殊危险事件及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使职工不仅熟悉正常操作,还熟悉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方法。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9月11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边 (略) 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截止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完毕。2023年10月25日,环评单位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认真研究项目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3年 10 月 25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边 (略) 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公示日期为 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即2023年10月25-10月31日建设单位在阿季*村民活动室、阿季*村美丽家园活动广场、屏边 (略) 公告栏和屏边县公安局公告栏进行粘贴公示,主动联系了项目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全面征求政府机关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2023 年12月7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无群众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废水接纳协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
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
公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 1 楼 C 区投资项
目审批服务区 C11 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项目名称


真:0873-*
编:*
屏边盛远物资经营
有限公司生猪屠宰
场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建设地点
屏边县玉屏
镇阿季*村
建设单位 屏边盛远物资
(略)
(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构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4880.12445m2(37.32 亩),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 11697.25m2,二期规划
用地面积 13182.8744m2;一期拟建 1 条生猪屠宰生产线,日屠宰量 100 头(合 3.65 万头/年);二期
拟建 2 生猪屠宰条生产线,日屠宰量 311 头(合 11.35 万头/年)。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
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总投资 4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77.9 万元,占总投资 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定制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干燥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
数;遇到大风天气,应尽量避免土方作业;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苫布遮盖等措施;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
尘及水蚀迁移;
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
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⑤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
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
垃圾的运输。
⑥在物料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
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沉淀池等收集洗车、施工及降雨过程中产生
的废水和泥浆。
可行性分析:
上述措施为施工期常规的扬尘控制措施,洒水降尘为施工场地最常用且十分有效的措施,篷布、防
(略) 场上均能购买且价格较低。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一期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 1 座,容积为 2m3,二期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 1
座,容积为 2m3,专门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
降尘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②雨天径流废水含有大量泥沙,项目一期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 1 个雨水收集沉砂池,容积为 11m3,
项目二期设置 1 个雨水收集沉砂池,容积为 13m3,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或项目区
晴天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项目施工场地设置 2 个 100L 的生活污水收集桶,一期二期共用,专门收集沉淀施工期产生的生
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水质不复杂,污染物浓度低,经沉淀池处理后,
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是可行的。雨季暴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需通过项
目区设置的雨水收集沉砂池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减小对周围地表水影
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
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
③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及经过居民区时,应低速、禁鸣,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可行性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施工机械
的维护保养及控制车辆减速和减少鸣笛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噪声防治措施多为管理措施,措施简
单,投资很少。施工期相对运营期而言其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将随
之结束。因此,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可行的。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一期、二期建设产生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做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须委托有资质
单位清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②项目一期、二期建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离项目区最近的垃圾清
运点,禁止随意处置。
③开挖产生土石方经内部平衡利用,不产生弃土弃渣。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①项目一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 1#屠宰车间、1#待宰圈舍、1#粪污收集房、1#污水处理站以及食
堂油烟。1#屠宰车间和 1#待宰圈舍恶臭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风至 1#活性炭吸附
装置单独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1#粪污收集房恶臭和 1#污水处理站恶臭分别经负
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风至 2#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2)统
一排放;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油烟经油烟排放口排放;
②项目二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 2#屠宰车间、2#待宰圈舍、2#粪污收集房、2#污水处理站以及食
堂油烟。2#屠宰车间恶臭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风至 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待宰圈舍恶臭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至 4#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4)单独排放;2#粪污收集房恶臭和 2#污水处理站恶臭分别
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引风管道引至 5#活性炭吸附装置统一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5)
统一排放;
③待宰圈舍产生的猪粪日产日清,定时喷洒除臭剂;屠宰间全密闭,屠宰工作产生的胃肠容物及时
清运,屠宰工作结束开展车间清洗工作,并喷洒除臭剂;粪污收集房全密闭,腐熟猪粪及胃肠容物
产生的渗滤液自流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全密闭,定期喷洒除臭
剂。
2、项目废水治理措施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后期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附近沟渠;
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m3)+三格式化粪池(4m3)处理;
③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一期处理规模为 65m3/d、二期处理规模为 206m3/d,采用工艺为“格栅+
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项目废水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 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
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屏边滴水苗城污水处
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屠宰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车间密闭厂房隔音;屠宰设备安装隔震机座;
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
②冷库:选用低噪声设备;压缩机组安装隔振机座。
③污水处理站:选用低噪声设备;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污水处理站密闭厂房隔音。
④待宰圈舍: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待宰圈舍密闭隔音。
⑤粪污收集房:负压抽风装置安装隔振机座和消声器;粪污收集房密闭隔音。
⑥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厂区绿化。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储存和处置过程中的措施及要求:①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对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
应联系回收单位进行回用。通过回收利用,不但可以实现垃圾资源化,还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②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适当封闭,以防止雨水进入造成二次污染,杜绝蚊虫鼠害和恶臭异味影响;
③垃圾收集设施内的生活圾应及时进行收集和转运,对生活垃圾存放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和除臭。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措施: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项目区附近生活垃圾清运点;
②胃肠容物、粪便腐熟 30 天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废渣
无害化环境标准后拉运至屏边 (略) 红豆杉种植基地做农肥;③猪毛暂存于一般固
废暂存间,待到达一定数量后做工业原料外售。④屠宰固废、病死猪及检疫不合格猪肉暂存于急宰
无害化处理间冰柜,待到达一定数量后向防疫部门备案,填写交接单后委托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
公司运输及处置;⑤三格式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⑥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经脱水后暂
存在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桶,定期清运至屏边 (略) 种植基地作农肥;⑦栅渣、污
水处理站废油脂、隔油池废油脂桶装加盖密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对其
进行清运处置。
5、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①即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设备、污水收集、处理及储存设施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
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②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须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设置专人定期巡视检查输送线路,对易造成磨损和破坏的部位,应特别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现
象,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排除。定期对厂区防渗层进行检查,防止防渗层发生破裂或开裂,丧失防
渗效果,造成废水发生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④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方案,重点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中重 点防渗区 的防渗 要求进 行防渗设 计,防 渗层的防 渗性能 应等效于 厚度 ≥6m,渗 透系数
≤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⑤在项目东北侧厂界处新建 1 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水质动态,每年监测 1 次;
在发生泄漏事故后每月监测 1 次。
7、风险防治措施
①项目一期设置 1 个 66m3 的 1#应急事故池,二期设置 1 个 206m3 的 2#应急事故池并做好事故废水导流措施;
②通过源头控制、厂区分区防渗、地下水污染监控施相结合来预防地下水风险。
③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
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④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安全管理。
⑤按《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岗位制
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设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
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制定特殊危险事件及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使职工不仅熟悉正常操作,还熟悉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
方法。
公众参与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边盛远物资经营有
限公司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截止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完毕。2023 年 10 月
25 日,环评单位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认真研究项目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屏
边 (略) 生猪屠宰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络公示,公示日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
示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即 2023 年 10 月 25-10 月 31 日建设单
位在阿季*村民活动室、阿季*村美丽家园活动广场、屏边 (略) 公告栏和屏边县公安局公
告栏进行粘贴公示,主动联系了项目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全面征求政府机关及公
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2023 年 12 月 7 日,建设单位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上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无群众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废水接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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