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作出的关于温州市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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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作出的关于温州市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1月5日作出的关于温州市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温环苍建﹝2024﹞4号

2024.1.5

见附件

温环苍建[2024] (略) (略) 新建项目*.pdf

公告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日


2024年1月5日作出的关于温州市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温环苍建﹝2024﹞4号

2024.1.5

见附件

温环苍建[2024] (略) (略) 新建项目*.pdf

公告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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