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电池检测实验室项目-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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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电池检测实验室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小汤山镇
公示时间:2024-01-05至2024-01-11
受理时间:2024-01-05
项目概况:建成后进行锂电池单体、模块的电性能测试实验、安全性能实验和BMS电池管理系统性能测试,涉及电池单体300块,电池模块100块,BMS管理系统18套。
行政相对人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能 (略)
联系人:李尧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小汤山镇
公示时间:2024-01-05至2024-01-11
受理时间:2024-01-05
项目概况:建成后进行锂电池单体、模块的电性能测试实验、安全性能实验和BMS电池管理系统性能测试,涉及电池单体300块,电池模块100块,BMS管理系统18套。
行政相对人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能 (略)
联系人:李尧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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