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通州湾网仓洪海洋观测平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通州湾网仓洪海洋观测平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通州湾网仓洪海洋观测平台工程;
建设地点:通州湾港区网仓洪水道中段水域,规划网仓洪进港航道南侧;
建设单位: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
项目概况:新建1座无人值守海洋观测平台,实时观测通州湾网仓洪海域的水文、气象和水质等。该平台位置海域高程约-12.5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平台规模为12m×8.5m,近南北走向两侧靠泊200吨级船。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须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由南通中蓝 (略) 处理。运行期维护和巡检期间产生的废水返港纳入*域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机械使用符合要求的清洁燃油、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控制焊接烟气等措施降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和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施工废弃材料、设备更换零部件、废旧组件等固体废物返港纳入*域妥善处置,不得散落海中。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的相关要求,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监测等措施。采取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缩短水下作业时间,对附近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实际影响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配备应急设备和物资、成立应急抢险队*等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九)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34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通州湾网仓洪海洋观测平台工程;
建设地点:通州湾港区网仓洪水道中段水域,规划网仓洪进港航道南侧;
建设单位: (略) 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师大环 (略) ;
项目概况:新建1座无人值守海洋观测平台,实时观测通州湾网仓洪海域的水文、气象和水质等。该平台位置海域高程约-12.5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平台规模为12m×8.5m,近南北走向两侧靠泊200吨级船。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须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由南通中蓝 (略) 处理。运行期维护和巡检期间产生的废水返港纳入*域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机械使用符合要求的清洁燃油、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控制焊接烟气等措施降低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和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施工废弃材料、设备更换零部件、废旧组件等固体废物返港纳入*域妥善处置,不得散落海中。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的相关要求,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监测等措施。采取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缩短水下作业时间,对附近水域开展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实际影响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配备应急设备和物资、成立应急抢险队*等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九)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34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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