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环区评备〔2024〕1号浙江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金开环区评备〔2024〕1号浙江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名称 | (略) 污水站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浙江伊利乳业 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浙江致立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略) 金西经济开发区北区6号 | 法人(联系人)、电话 | 法人:刘** 联系人:温** 电话:153点击查看>>*6012 | ||
项目 性质 | 扩建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项目类别 |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 | ||||
主要建设 内容 | 基本概况 | 企业现有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600m3/d,根据未来生产规划,预估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无法满足长远要求,因此企业拟投资813万元,在保持原有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新增一座水解酸化池,原水解酸化池改造为厌氧池,增加系统污水处理能力,设计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达2000m3/d。企业产能保持不变,废水量无新增。 | |||
主要工艺 | 污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水解酸化+气浮+厌氧+CASS+砂滤”工艺。 | ||||
主要设备 | 集水井、气浮池、水解酸化罐、反硝化池、厌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等。 | ||||
主要原料 | 片碱、聚合氯化铝等。 | ||||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 废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入网标准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 | |||
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北厂界执行4类标准要求。 |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总量控制 | CODCr17.228t/a、NH3-N1.22t/a、SO20.12t/a、NOX1.123t/a (本项目总量不新增) | ||||
环评文件备案意见 | 准予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项目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投产之后3个月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报备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 1月5日 | ||||
备注:1、自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失效,备案项目发生变动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略) 备案承诺书.pdf (略) -污水处理站 公示版(1).pdf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名称 | (略) 污水站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浙江伊利乳业 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浙江致立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略) 金西经济开发区北区6号 | 法人(联系人)、电话 | 法人:刘** 联系人:温** 电话:153点击查看>>*6012 | ||
项目 性质 | 扩建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项目类别 |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 | ||||
主要建设 内容 | 基本概况 | 企业现有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600m3/d,根据未来生产规划,预估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无法满足长远要求,因此企业拟投资813万元,在保持原有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新增一座水解酸化池,原水解酸化池改造为厌氧池,增加系统污水处理能力,设计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达2000m3/d。企业产能保持不变,废水量无新增。 | |||
主要工艺 | 污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水解酸化+气浮+厌氧+CASS+砂滤”工艺。 | ||||
主要设备 | 集水井、气浮池、水解酸化罐、反硝化池、厌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等。 | ||||
主要原料 | 片碱、聚合氯化铝等。 | ||||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 废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入网标准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 | |||
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其中北厂界执行4类标准要求。 |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总量控制 | CODCr17.228t/a、NH3-N1.22t/a、SO20.12t/a、NOX1.123t/a (本项目总量不新增) | ||||
环评文件备案意见 | 准予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项目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投产之后3个月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报备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 1月5日 | ||||
备注:1、自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失效,备案项目发生变动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略) 备案承诺书.pdf (略) -污水处理站 公示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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