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呈报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400-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尽快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经研究,原则同意西安中交公路 (略) 编制的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400-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地点
洛宁县景阳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路段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9.5m,路面宽8m,沥青混凝土路面。
1.k1087+435-k1087+480段,对滑塌堆积体及坡面危岩体进行清除,清除后对坡面进行放坡处理,坡面采用阶梯放坡的形式,共设置 7 级边坡,每级坡高 10m,第一级至第五级边坡预留平台 3m,第六级边坡预留平台 2m,第一至第三级边坡坡比为 1:0.5 设置,第四级坡比 1:1,第六、七级边坡坡比为 1:0.75。设置两级锚索框架及两级锚杆框架进行加固,锚索框架分别设置在第三级及第五级。锚杆框架分别设置在第六级、第七级。
2.k1087+410-k1087+435段,边坡采用主动柔性防护网防护。
3.放坡后对上部滑坡体进行刷坡,放坡刷坡量为 21534.24m3。
4.边坡每级平台内侧设置截水沟,沿坡体一周设置排水沟,坡面排水引至边沟,坡面绿化。
5.路线向外偏移,新建路采用路基宽度9.5m,路面宽度8m。在路基内侧设置拦渣墙,并恢复受损路段波形护栏及标线。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2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四、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服务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同时有效改善沿线的交通运输条件,加快我县社会经济和运输业的发展。
五、项目招标请委托具有招标代理经验的中介机构按附件核准意见办理,招标公告按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3年2月13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400-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
分项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投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部分招标 | 全部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3年2月13日 |
洛宁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呈报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400-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尽快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经研究,原则同意西安中交公路 (略) 编制的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400-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地点
洛宁县景阳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路段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9.5m,路面宽8m,沥青混凝土路面。
1.k1087+435-k1087+480段,对滑塌堆积体及坡面危岩体进行清除,清除后对坡面进行放坡处理,坡面采用阶梯放坡的形式,共设置 7 级边坡,每级坡高 10m,第一级至第五级边坡预留平台 3m,第六级边坡预留平台 2m,第一至第三级边坡坡比为 1:0.5 设置,第四级坡比 1:1,第六、七级边坡坡比为 1:0.75。设置两级锚索框架及两级锚杆框架进行加固,锚索框架分别设置在第三级及第五级。锚杆框架分别设置在第六级、第七级。
2.k1087+410-k1087+435段,边坡采用主动柔性防护网防护。
3.放坡后对上部滑坡体进行刷坡,放坡刷坡量为 21534.24m3。
4.边坡每级平台内侧设置截水沟,沿坡体一周设置排水沟,坡面排水引至边沟,坡面绿化。
5.路线向外偏移,新建路采用路基宽度9.5m,路面宽度8m。在路基内侧设置拦渣墙,并恢复受损路段波形护栏及标线。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2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四、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服务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同时有效改善沿线的交通运输条件,加快我县社会经济和运输业的发展。
五、项目招标请委托具有招标代理经验的中介机构按附件核准意见办理,招标公告按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3年2月13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国道241呼北线洛宁境k1087+400-k1087+520段灾害防治工程
分项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投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部分招标 | 全部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3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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