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导则》)。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导则》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制定《实施导则》的意义和背景是什么?
问:EOD模式实施的进展和效果如何?
答:自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实施两批94个EOD试点项目以来,EOD项目广受社会关注,取得了积极进展。
问:制定《实施导则》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实施导则》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发挥有为 (略) 场的作用,以项目全过程管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问:推进EOD项目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严守EOD模式核心要义。EOD模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EOD模式具有明确的特征标准和严格的适用条件:一是生态为基,提质增效。识别实施紧迫性强、生态环境效益高的公益性生态环境问题,并确保项目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持续向好。二是深度融合,互为条件。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须密切关联,深度融合。生态环境改善能够有效提升关联产业开发品质和价值,两者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彼此受益。三是增值反哺,项目平衡。EOD项目通过关联产业增值收益平衡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在项目层面实现产业发展增值反哺生态环境治理,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达到项目资金自平衡。 (略) 场运作,一体实施。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开发作为整体 (略) 场主体一体化实施,投资和收益主体一致。
明确参与各方权责关系。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作为项目组织主体,负责组织领导、项目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评估指导等工作。市场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负责项目落地实施、运维经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约定的要求,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项目涉及的用地、用海、资源能源、环境权益、人才技术等要素须得到有效保障,且能够集聚到项目实施主体。统筹交通、信息、品牌等相关资源为产业发展综合赋能,提升项目增值空间。
守正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模式创新。试点期间,以推进项目落地、总结实施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强化项目质量,不追求项目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EOD项目实施要求。对各地开展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对省级试点严格要求,不降低标准,不放松要求。项目实施中要严格落实项目立项、招投标、投融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资源开发、资产处置、资金使用、债务管控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问:近期推进EOD有何打算?
答:一是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和技术培训,提升对EOD模式的正确理解和理性认识,增强EOD项目谋划和实施能力。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原则,从严把控,稳妥推进EOD项目入库和实施。三是开展项目跟踪调研和技术指导,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四是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研究完善有利于EOD项目实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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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导则》)。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导则》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制定《实施导则》的意义和背景是什么?
问:EOD模式实施的进展和效果如何?
答:自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实施两批94个EOD试点项目以来,EOD项目广受社会关注,取得了积极进展。
问:制定《实施导则》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实施导则》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发挥有为 (略) 场的作用,以项目全过程管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问:推进EOD项目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严守EOD模式核心要义。EOD模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EOD模式具有明确的特征标准和严格的适用条件:一是生态为基,提质增效。识别实施紧迫性强、生态环境效益高的公益性生态环境问题,并确保项目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持续向好。二是深度融合,互为条件。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须密切关联,深度融合。生态环境改善能够有效提升关联产业开发品质和价值,两者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彼此受益。三是增值反哺,项目平衡。EOD项目通过关联产业增值收益平衡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在项目层面实现产业发展增值反哺生态环境治理,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达到项目资金自平衡。 (略) 场运作,一体实施。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开发作为整体 (略) 场主体一体化实施,投资和收益主体一致。
明确参与各方权责关系。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作为项目组织主体,负责组织领导、项目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评估指导等工作。市场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负责项目落地实施、运维经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约定的要求,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项目涉及的用地、用海、资源能源、环境权益、人才技术等要素须得到有效保障,且能够集聚到项目实施主体。统筹交通、信息、品牌等相关资源为产业发展综合赋能,提升项目增值空间。
守正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模式创新。试点期间,以推进项目落地、总结实施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强化项目质量,不追求项目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EOD项目实施要求。对各地开展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对省级试点严格要求,不降低标准,不放松要求。项目实施中要严格落实项目立项、招投标、投融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资源开发、资产处置、资金使用、债务管控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问:近期推进EOD有何打算?
答:一是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和技术培训,提升对EOD模式的正确理解和理性认识,增强EOD项目谋划和实施能力。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原则,从严把控,稳妥推进EOD项目入库和实施。三是开展项目跟踪调研和技术指导,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四是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研究完善有利于EOD项目实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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