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备案医用耗材供应商征集公告
某部备案医用耗材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项目名称:备案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23-W9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年用量 | 限价 | 备注 |
1 | 牙科普通石膏 | ≧10kg | 包 | 10 | / | |
2 | 一次性防污染隔离膜(口腔蓝膜) | 4"*6"/10cm*15cm | 片 | * | / | |
3 | 包药纸 | 60mm*300m(3000个) | 卷 | 100 | 1050 | 适用于珂锣(AP-405)摆药机使用 |
4 | 墨带 | 140mm*300m(3000个) | 卷 | 100 | 240 | 适用于珂锣(AP-405)摆药机使用 |
1.以上4种耗材,各选取一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低价成交(报1个产品、2个产品、或多个产品均可)。
2.报价包含产品、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医用耗材经营相关资质。
我部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 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实行“凡采必入”。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6日下午15:00(报价即视为响应公告有关要求)。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5:30(逾期不受理)。
(三)报价地点: (略) 珠晖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四)报价方式:现场报价。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格式见附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见附件3-含低价供货承诺、可供货承诺等);
5.报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4)。
6.具有医用耗材经营相关资质的证明相关材料。以上报价材料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
六、组织形式及程序:由采购单位组织实施,现场录音录像;报价时间截止后开启报价材料,当场宣布结果。
七、本项目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助理、罗助理
电 话:*、0734-*
监 督 人:谭助理
电 话:0734-*
地 址: (略) 珠晖区
二〇二四年一月 五 日
一、项目名称:备案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23-W9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年用量 | 限价 | 备注 |
1 | 牙科普通石膏 | ≧10kg | 包 | 10 | / | |
2 | 一次性防污染隔离膜(口腔蓝膜) | 4"*6"/10cm*15cm | 片 | * | / | |
3 | 包药纸 | 60mm*300m(3000个) | 卷 | 100 | 1050 | 适用于珂锣(AP-405)摆药机使用 |
4 | 墨带 | 140mm*300m(3000个) | 卷 | 100 | 240 | 适用于珂锣(AP-405)摆药机使用 |
1.以上4种耗材,各选取一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低价成交(报1个产品、2个产品、或多个产品均可)。
2.报价包含产品、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医用耗材经营相关资质。
我部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有意愿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 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实行“凡采必入”。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6日下午15:00(报价即视为响应公告有关要求)。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5:30(逾期不受理)。
(三)报价地点: (略) 珠晖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四)报价方式:现场报价。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格式见附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供应商承诺声明(格式见附件3-含低价供货承诺、可供货承诺等);
5.报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4)。
6.具有医用耗材经营相关资质的证明相关材料。以上报价材料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
六、组织形式及程序:由采购单位组织实施,现场录音录像;报价时间截止后开启报价材料,当场宣布结果。
七、本项目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助理、罗助理
电 话:*、0734-*
监 督 人:谭助理
电 话:0734-*
地 址: (略) 珠晖区
二〇二四年一月 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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