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公示内容批次号:10-15受理
永福县关于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公示内容批次号:10-15受理
一、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情况
受理编号:D2GL*
交办问题:永福县苏桥镇环投报废汽车拆解厂,无应急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未按照危废暂存标准贮存,危废管理无台账,厂区建设及生产环节未按照环评标准,办公室与车辆处理车间距离过近,有安全隐患。
二、责任单位
(略) 永福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1.该举报部分属实。
2.永福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台账记录并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标识标牌,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单位电话:*政府办电话:* 整改办电话:*
(略) 永福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
一、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情况
受理编号:D2GL*
交办问题:永福县苏桥镇环投报废汽车拆解厂,无应急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未按照危废暂存标准贮存,危废管理无台账,厂区建设及生产环节未按照环评标准,办公室与车辆处理车间距离过近,有安全隐患。
二、责任单位
(略) 永福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1.该举报部分属实。
2.永福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台账记录并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标识标牌,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单位电话:*政府办电话:* 整改办电话:*
(略) 永福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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