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农民合作社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农民合作社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3年12月份,河北 (略) 依据《 (略) 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滦农字[2023]51号)对滦县乐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粮油类农民合作社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核实。经现场检查,滦县乐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家庭农场按照《 (略) 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滦农字[2023]51号)要求及本合作社项目申报书建设内容,完成了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举报电话:0315-*
联系人:苗英林
附: (略) 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结果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2023年度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项目验收结果
县级申报单位(章): (略) 农业农村局 填表日期:2023年 12月13日
序号 | 合作社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补助环节 | 验收结果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滦县乐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郝永生 | 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节水设施、购置新型肥料 | 合格 | 25 | |
2 | 滦县金甄农民专业合作社 | 陈文强 | 节水设施、购置新型肥料 | 合格 | 25 | |
50 |
2023年12月份,河北 (略) 依据《 (略) 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滦农字[2023]51号)对滦县乐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粮油类农民合作社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核实。经现场检查,滦县乐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家庭农场按照《 (略) 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滦农字[2023]51号)要求及本合作社项目申报书建设内容,完成了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举报电话:0315-*
联系人:苗英林
附: (略) 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结果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2023年度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项目验收结果
县级申报单位(章): (略) 农业农村局 填表日期:2023年 12月13日
序号 | 合作社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补助环节 | 验收结果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滦县乐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郝永生 | 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节水设施、购置新型肥料 | 合格 | 25 | |
2 | 滦县金甄农民专业合作社 | 陈文强 | 节水设施、购置新型肥料 | 合格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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