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吉恒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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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吉恒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 (略) 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天津 (略) 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1期8-1、8-2号楼

建设单位

天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广源 (略)

项目概况

天津 (略) 主要从事真空镀膜加工、金属工具制造。该公司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96号 (略) 生产楼一层东侧闲置厂房,投资建设的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已于2022年3月30日取得了《关于天津 (略) 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高新审环准〔2022〕53号),该项目目前尚未投入生产,现因该公司计划搬迁并增加产能,项目建设地址及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涉及重大变动,故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天津 (略) 拟投资2300万元,将现有生产设备搬迁至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联东U谷滨海科技港(一期)8号厂房,同时新增生产设备建设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该项目所在厂房共2层,建筑面积2141.34平方米,其中1层主要设置生产车间,包括装夹室、涂层室、拆夹室、清洗室、退涂室、喷砂室等区域;2层主要设置办公区、设备备件室、仓库等区域。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精度工具200万只(其中杆状类工具197万只,其它工具3万只)。该项目环保投资42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排污口规范化及环境风险防范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刃口钝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喇叭口收集,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设备自带排风口收集,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上述废气经排风管道引入1套滤筒式除尘设备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石英粉尘)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手工打磨产生的废气通过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刃口钝化、抛光、喷砂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渗氮工序逸散的氨气经渗氮炉排气口裂解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石英粉尘)的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浓度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纯水机排浓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线切割机、数控工具磨床、喷砂机、冷水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磨料、废砂粒、边角废料、废砂轮、废抛光材料、废靶材及沉积物、除尘灰、废滤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线切割液、废磨削油、清洗废液、废滤芯、退镀废液、退镀槽渣、废导轨油、废包装桶、废油桶、废过滤网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

2024年1月5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 (略) 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天津 (略) 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1期8-1、8-2号楼

建设单位

天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广源 (略)

项目概况

天津 (略) 主要从事真空镀膜加工、金属工具制造。该公司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96号 (略) 生产楼一层东侧闲置厂房,投资建设的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已于2022年3月30日取得了《关于天津 (略) 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高新审环准〔2022〕53号),该项目目前尚未投入生产,现因该公司计划搬迁并增加产能,项目建设地址及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涉及重大变动,故重新履行环评手续。

天津 (略) 拟投资2300万元,将现有生产设备搬迁至渤龙湖科技园高泰道4号联东U谷滨海科技港(一期)8号厂房,同时新增生产设备建设高精密工具制造修磨及真空离子镀膜项目。该项目所在厂房共2层,建筑面积2141.34平方米,其中1层主要设置生产车间,包括装夹室、涂层室、拆夹室、清洗室、退涂室、喷砂室等区域;2层主要设置办公区、设备备件室、仓库等区域。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精度工具200万只(其中杆状类工具197万只,其它工具3万只)。该项目环保投资42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排污口规范化及环境风险防范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刃口钝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喇叭口收集,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设备自带排风口收集,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上述废气经排风管道引入1套滤筒式除尘设备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石英粉尘)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手工打磨产生的废气通过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刃口钝化、抛光、喷砂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渗氮工序逸散的氨气经渗氮炉排气口裂解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石英粉尘)的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氨的浓度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纯水机排浓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线切割机、数控工具磨床、喷砂机、冷水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清运;废磨料、废砂粒、边角废料、废砂轮、废抛光材料、废靶材及沉积物、除尘灰、废滤膜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线切割液、废磨削油、清洗废液、废滤芯、退镀废液、退镀槽渣、废导轨油、废包装桶、废油桶、废过滤网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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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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