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万布路一街 1 号 2101 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选 (略) (略) 常平镇万布路一街1号21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 55"52.810",东经114° 0"34.230")。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硅胶套件的加工生产,年产硅胶套件14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开炼、油压成型、搅拌、抽真空、滴胶、烤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1-0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万布路一街 1 号 2101 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昇盛贸易科技有限公司选 (略) (略) 常平镇万布路一街1号21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 55"52.810",东经114° 0"34.230")。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硅胶套件的加工生产,年产硅胶套件14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开炼、油压成型、搅拌、抽真空、滴胶、烤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1-0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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