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木采油厂两井油田让29区块5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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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木采油厂两井油田让29区块5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木采油厂两井油田让29区块5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木采油厂两井油田让29区块5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略) 前郭县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新木采油厂 (略)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前郭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让29区块外围扩边部署,利用5座现有井场平台部署54口新井,其中油井43口,水井11口。钻井总进尺9.45×104米,预建总产能1.81×104吨/年。在集中拉油站拆除原有设备(4座简易沉降罐和7座单井罐)并新建3座撬装注水泵房。新建单井集油管线7.58千米,注水管线2.09千米,更新外输管线7.4千米。项目依托让47接转站、前60放水站、新木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新立泥浆处理站。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应与底层土分开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及生产闭井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完井废水用罐车运至新立泥浆处理站处理。废压裂液返排液用罐车运至新木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处理。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燃油,经常检查和更换井口密封垫,及时更换零部件,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控制装置,加强原油开采及输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已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木采油厂两井油田让29区块5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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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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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木采油厂两井油田让29区块5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略) 前郭县境内 中国石 (略) (略) 新木采油厂 (略) (略)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前郭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让29区块外围扩边部署,利用5座现有井场平台部署54口新井,其中油井43口,水井11口。钻井总进尺9.45×104米,预建总产能1.81×104吨/年。在集中拉油站拆除原有设备(4座简易沉降罐和7座单井罐)并新建3座撬装注水泵房。新建单井集油管线7.58千米,注水管线2.09千米,更新外输管线7.4千米。项目依托让47接转站、前60放水站、新木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新立泥浆处理站。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应与底层土分开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及生产闭井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完井废水用罐车运至新立泥浆处理站处理。废压裂液返排液用罐车运至新木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处理。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燃油,经常检查和更换井口密封垫,及时更换零部件,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控制装置,加强原油开采及输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已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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