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通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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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通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网上公示

商丘市通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网上公示

(略) 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降低产品单耗,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3月开始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洛阳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 (略) 审核后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结果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略) 通达 (略)

2.法人代表:徐文连

3.企业地址: (略) 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西段南侧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5000辆半挂车项目等。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和噪声

6.废气:企业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包括切割、焊接、抛丸、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主要产生的非*烷总烃;烘干主要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锅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原辅料转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切割、焊接、抛丸、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废气经大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安装有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管道负压收集后,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表1企业审核后废气监测数据表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1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777

785

790

784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3.6

3.9

3.4

3.6

排放速率(kg/h)

2.80×10-3

3.06×10-3

2.68×10-3

2.85×10-3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777

785

790

784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3.60

3.40

3.78

3.59

排放速率(kg/h)

2.79×10-3

2.66×10-3

2.98×10-3

2.81×10-3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2烘烤、固化废气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24939

25018

25064

25007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3.2

3.5

2.9

3.2

排放速率(kg/h)

0.080

0.088

0.073

0.080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24939

25018

25064

25007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mg/m3)

<3

3

<3

/

排放速率(kg/h)

<0.075

0.075

<0.075

/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24939

25018

25064

25007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mg/m3)

5

4

4

4

排放速率(kg/h)

0.070

0.070

0.100

/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3喷涂、粉尘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1739

1545

1674

1652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4.1

4.2

4.6

4.3

排放速率(kg/h)

7.12×10-3

6.49×10-3

7.70×10-3

7.10×10-3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4抛丸工序废气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13517

13545

13588

13550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4.9

5.1

4.9

5.0

排放速率(kg/h)

0.066

0.069

0.067

0.067

根据监测结果审核后企业各生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合计排放量平均值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要求、《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表2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表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上风向1#(mg/m3)

下风向2#(mg/m3)

下风向3#(mg/m3)

下风向4#(mg/m3)

车间大门外(mg/m3)

2023.12.21

颗粒物

1

0.135

0.320

0.336

0.386

1.24

2

0.152

0.353

0.302

0.352

1.45

3

0.169

0.286

0.335

0.368

1.37

非*烷总烃

1

0.55

0.74

0.87

0.80

0.73

2

0.47

0.84

0.73

0.81

0.69

3

0.53

0.89

0.78

0.83

0.77

采样及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2023年12月21日

天气:晴;温度:-7~3℃;大气压99.97~100.57KPa;风向:东北风;风速:2.0~3.0m/s

企业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检测结果得出,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量能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其他企业非*烷总烃排放建议值2.0mg/m3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1.0mg/m3要求。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虞城县污水处理厂。

噪声:企业噪声主要来自剪板机、折弯机、车床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企业现状各设备已合理布置、并采取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以上各种防范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

表3企业噪声监测数据

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

昼间Leq(dB(A))

2023.12.21

东厂界1m处1#

54

南厂界1m处2#

51

西厂界1m处3#

55

北厂界1m处4#

54

固废: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对其的处理和处置方案符合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要求,满足环保规定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方式见表4所示。

表4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和处置方式汇总表

名称

废物编号及代码

2023年11-12月产生量

处置方式

钢材边角料

SW59 900-099-59

53.86 t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箱、废包装袋

/

0.083t

切割焊接抛丸打磨工序收集粉尘

SW59 900-099-59

0.417 t

焊渣

SW59 900-099-59

0.473t

废催化剂

SW59 900-004-59

0.0083t

袋子密封包装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

喷粉工序收集粉尘

SW59 900-099-59

3.77t

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

/

6.65 t

生活垃圾收集在临时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17t

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商丘 (略) 处理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0.15 t

废沾染物

HW49 900-041-49

0.07 t

废油漆桶

0.004 t

废过滤袋、过滤棉

HW49 900-041-49

0.06 t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0.89t

审核后企业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二、本轮清洁生产工作汇总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共提出18个可行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实施了16个,实施率达到了100%;2个中/高费方案实施了2个,实施率达到了100%。方案总投资:75.87万元。通过本轮清洁生产的实施,年可节电7.8万kwh,年共产生经济效益64.95万元,降低VOCs排放量214.824kg,环境经济效益明显。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通达 (略)

联系人:宁金召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洛阳 (略)

联系人:张占晓

联系电话:*

, (略) ,商丘

商丘市通达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网上公示

(略) 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降低产品单耗,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3月开始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洛阳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 (略) 审核后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结果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略) 通达 (略)

2.法人代表:徐文连

3.企业地址: (略) 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西段南侧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5000辆半挂车项目等。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和噪声

6.废气:企业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包括切割、焊接、抛丸、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喷漆主要产生的非*烷总烃;烘干主要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锅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原辅料转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切割、焊接、抛丸、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废气经大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安装有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管道负压收集后,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表1企业审核后废气监测数据表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1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777

785

790

784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3.6

3.9

3.4

3.6

排放速率(kg/h)

2.80×10-3

3.06×10-3

2.68×10-3

2.85×10-3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777

785

790

784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3)

3.60

3.40

3.78

3.59

排放速率(kg/h)

2.79×10-3

2.66×10-3

2.98×10-3

2.81×10-3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2烘烤、固化废气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24939

25018

25064

25007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3.2

3.5

2.9

3.2

排放速率(kg/h)

0.080

0.088

0.073

0.080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24939

25018

25064

25007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mg/m3)

<3

3

<3

/

排放速率(kg/h)

<0.075

0.075

<0.075

/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24939

25018

25064

25007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mg/m3)

5

4

4

4

排放速率(kg/h)

0.070

0.070

0.100

/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3喷涂、粉尘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1739

1545

1674

1652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4.1

4.2

4.6

4.3

排放速率(kg/h)

7.12×10-3

6.49×10-3

7.70×10-3

7.10×10-3

采样日期

2023.12.21

检测点位

DA004抛丸工序废气排放口

检测频次

1

2

3

均值

标干流量(mg/m3)

13517

13545

13588

13550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4.9

5.1

4.9

5.0

排放速率(kg/h)

0.066

0.069

0.067

0.067

根据监测结果审核后企业各生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烷总烃合计排放量平均值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要求、《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表2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表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上风向1#(mg/m3)

下风向2#(mg/m3)

下风向3#(mg/m3)

下风向4#(mg/m3)

车间大门外(mg/m3)

2023.12.21

颗粒物

1

0.135

0.320

0.336

0.386

1.24

2

0.152

0.353

0.302

0.352

1.45

3

0.169

0.286

0.335

0.368

1.37

非*烷总烃

1

0.55

0.74

0.87

0.80

0.73

2

0.47

0.84

0.73

0.81

0.69

3

0.53

0.89

0.78

0.83

0.77

采样及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2023年12月21日

天气:晴;温度:-7~3℃;大气压99.97~100.57KPa;风向:东北风;风速:2.0~3.0m/s

企业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检测结果得出,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量能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其他企业非*烷总烃排放建议值2.0mg/m3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1.0mg/m3要求。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虞城县污水处理厂。

噪声:企业噪声主要来自剪板机、折弯机、车床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企业现状各设备已合理布置、并采取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以上各种防范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

表3企业噪声监测数据

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

昼间Leq(dB(A))

2023.12.21

东厂界1m处1#

54

南厂界1m处2#

51

西厂界1m处3#

55

北厂界1m处4#

54

固废: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对其的处理和处置方案符合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要求,满足环保规定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方式见表4所示。

表4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和处置方式汇总表

名称

废物编号及代码

2023年11-12月产生量

处置方式

钢材边角料

SW59 900-099-59

53.86 t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箱、废包装袋

/

0.083t

切割焊接抛丸打磨工序收集粉尘

SW59 900-099-59

0.417 t

焊渣

SW59 900-099-59

0.473t

废催化剂

SW59 900-004-59

0.0083t

袋子密封包装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

喷粉工序收集粉尘

SW59 900-099-59

3.77t

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

/

6.65 t

生活垃圾收集在临时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17t

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商丘 (略) 处理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0.15 t

废沾染物

HW49 900-041-49

0.07 t

废油漆桶

0.004 t

废过滤袋、过滤棉

HW49 900-041-49

0.06 t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0.89t

审核后企业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二、本轮清洁生产工作汇总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共提出18个可行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实施了16个,实施率达到了100%;2个中/高费方案实施了2个,实施率达到了100%。方案总投资:75.87万元。通过本轮清洁生产的实施,年可节电7.8万kwh,年共产生经济效益64.95万元,降低VOCs排放量214.824kg,环境经济效益明显。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通达 (略)

联系人:宁金召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洛阳 (略)

联系人:张占晓

联系电话:*

, (略) ,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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