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植保植检站与曾云奇买卖两间宅基地纠纷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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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植保植检站与曾云奇买卖两间宅基地纠纷有关问题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植保植检站与曾云奇买卖两间宅基地纠纷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农〔2023〕7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原则同意当事人曾云奇补缴剩余部分4.1354万元的转让价款〔云霄县莆美镇顶溪路44、46号两间宅基地面积97.92平方米(96平方米+1.92平方米),现已缴纳131.8154万元〔(96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因原签订的协议载明的面积为96平方米,当事人曾云奇超出的1.92平方米需按照3.5万元/平方米的转让价全额缴纳,该部分曾云奇已缴纳2.5846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需补缴4.1354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8/13)。〕待补缴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植保植检站与曾云奇买卖两间宅基地纠纷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农〔2023〕7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原则同意当事人曾云奇补缴剩余部分4.1354万元的转让价款〔云霄县莆美镇顶溪路44、46号两间宅基地面积97.92平方米(96平方米+1.92平方米),现已缴纳131.8154万元〔(96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因原签订的协议载明的面积为96平方米,当事人曾云奇超出的1.92平方米需按照3.5万元/平方米的转让价全额缴纳,该部分曾云奇已缴纳2.5846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需补缴4.1354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8/13)。〕待补缴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植保植检站与曾云奇买卖两间宅基地纠纷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农〔2023〕7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原则同意当事人曾云奇补缴剩余部分4.1354万元的转让价款〔云霄县莆美镇顶溪路44、46号两间宅基地面积97.92平方米(96平方米+1.92平方米),现已缴纳131.8154万元〔(96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因原签订的协议载明的面积为96平方米,当事人曾云奇超出的1.92平方米需按照3.5万元/平方米的转让价全额缴纳,该部分曾云奇已缴纳2.5846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需补缴4.1354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8/13)。〕待补缴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植保植检站与曾云奇买卖两间宅基地纠纷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农〔2023〕7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原则同意当事人曾云奇补缴剩余部分4.1354万元的转让价款〔云霄县莆美镇顶溪路44、46号两间宅基地面积97.92平方米(96平方米+1.92平方米),现已缴纳131.8154万元〔(96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因原签订的协议载明的面积为96平方米,当事人曾云奇超出的1.92平方米需按照3.5万元/平方米的转让价全额缴纳,该部分曾云奇已缴纳2.5846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5/13),需补缴4.1354万元(1.92平方米*35000元/平方米*8/13)。〕待补缴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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