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汽车水泵壳体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3年10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3年10月 | |||||||||||||||||||||||||||||||||||||||
调试时间 | 2023年11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11月29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3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2 | 比例 | 40% | |||||||||||||||||||||||||||||||||||||
实际总概算 | 30 | 实际环保投资 | 13 | 比例 | 43.3%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实施); (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部令 第11号); (6)《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号(2007年3月9日印发); (7)《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 (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 1251-2022); (10)《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10月; (11) (略)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武审环表[2023]150号,2023年10月23日; (12)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监测报告(H*a); (13)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排污许可证(2023年10月30日,证书编号:*60M001R); (14)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污染物 熔化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气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执行《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废气排放标准
2、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具体见表1-3。 表1-3 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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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内容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成立于2004 年9 月份,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地证 津 字第*),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产品主要为汽车水泵、叶轮、皮带轮、泵板等,年产汽车水泵60万套、叶轮、皮带轮、泵板等1000 万件、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建成投产于2013年,熔化工序使用2台0.3t电熔化炉进行工作,于2018年4月履行现状环评;2018年6月企业厂区天然气管网接通后,建设1台0.5t燃气熔化炉替代原有2台0.3t电熔化炉,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单台0.5t熔化炉总是处于高负荷生产运行,增建1台1.2t天然气熔化炉,原有0.5t熔化炉作为备用。压铸工序设备不变,改造完成后,公司生产的汽车水泵壳体产品及产量保持不变,仍为100万件/年。 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117°8′8.996″,北纬39°34′24.577″。厂房四至范围:东侧、南侧、北侧均为河北屯镇耕地,西侧为小杨庄村公路。 建成后主要工程内容见表2-1,厂址内建构筑物情况见表2-2,产品规模及方案见表2-3。 表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表2-2 建(构)筑物一览表 单位:m2
本项目建成后汽车水泵壳体产品产能不发生变化,产品方案及规模见下表。 表2-3 产品规模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将现有两台电加热熔化炉改为两台天然气熔化炉加热,其他设备无变动。本项目设备见下表。 表2-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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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及水平衡 (一)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5。 表2-5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单位:t/a
(二)供暖制冷 1号厂房、办公楼冬季采用现有锅炉进行供暖,2号厂房利用压铸熔化炉散发的空气热辐射进行供暖,无额外设施,办公楼夏季采用分体式空调制冷。 (三)供电 (略) 政供电管网提供。 (四)劳动定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现有工程职工人数为87人,2号厂房现有保温、压铸工序均为两班制,每班12小时,每天运行24h,年工作时间160天,年运行时长3840h,其他工序为一班制,10h,年工作时间270天。1号厂房为1班制,10h,年工作时间270天。锅炉每天有效运行时间10h,年运行120天,年运行1200h。 按照熔化工序全年使用1.2t熔化炉统计,1.2t燃气熔化炉每次承装约0.9吨铝合金锭,熔化1炉铝合金锭需要约3h,全年熔化铝合金锭共800吨,则1.2t天然气熔化炉年运行时长约为2667h。按照熔化工序全年使用0.5t备用熔化炉统计,备用0.5t燃气熔化炉每次承装约0.4吨铝合金锭,熔化1炉铝合金锭需要约2h,全年熔化铝合金锭共800吨,则0.5t天然气熔化炉年运行时长约为4000h。 与环评阶段一致。 (五)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无新增用水环节,无新增废水排放环节,现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管理委员会清掏处理。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主要工艺流程 图例:G:废气,W:废水,S:固废,N:噪声 图2-1 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对现有汽车水泵壳体生产中熔化加热方式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燃烧加热,其他生产工艺不变。 工艺流程简述: (1)熔化 将标准铝合金锭人工送入燃气熔化炉,在温度为660℃-720℃的温度下加热约3h,将铝合金锭熔化为液体状态。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熔化炉熔化铝合金锭过程产生的烟尘(G1)、燃气废气(G2)。 (2)保温 熔化炉整体可倾倒,将熔化炉内的铝液倾倒入电阻炉内保温待用,保温炉使铝液温度控制在660℃-700℃。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电阻炉保温过程产生的烟尘(G3)。 (3)除气 采用移动式除气机对电阻炉内的铝液进行除气净化处理。将氩气吹入铝液中,去除铝液中氢气、杂质,使铝液得以净化。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除气过程产生的废铝渣(S1)。 (4)压铸 压铸整个过程为自动化过程,通过叉车将电阻炉内的铝液倒入压铸机机边炉再进行压铸,压铸自动化系统自带喷雾机向模具内自动喷射脱模剂,方便取出成型毛坯件,压铸完成后进入切边工序。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压铸机运行产生的噪声(N1),压铸过程废气(G4),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 (5)切边 通过液压装机、液压切边机去掉成型毛坯件上的料柄、渣包及碎片,产生的料柄、渣包由物资部门回收。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液压装机、液压切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2~N3),料柄(S5)、渣包(S6)、碎片(S7)。 (6)抛丸 经切边后的成型毛坯件通过履带式抛丸机、悬吊式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抛丸机运行产生的噪声(N4),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G5)。 (7)机加工 经抛丸的毛坯件通过加工中心、数控车床、钻床进行一系列的机械加工。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5~N7),金属屑(S8)、废液压油(S2)、含油废棉纱(S3)、废油桶(S4)。 (8)清洗 采用清洗机对机加工后的铸件进行清洗,去除铸件表面的油污。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液(S9)、清洗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8)。 (9)检验 采用测漏机(通过真空泵打入空气)对清洗后的铸件进行测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水泵壳体。 整体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过程会产生废液压油(S2)、含油废棉纱(S3)、废油桶(S4)。 保温废气、压铸废气经各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现有等离子净化器+覆膜滤筒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 根15m 高排气筒P1排放; 抛丸废气密闭收集,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入滤筒除尘器处理,由现有1 根15m 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对现有汽车水泵壳体生产中熔化加热方式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燃烧加热,其他生产工艺不变,技改后汽车水泵壳体产能不发生变化。本项目只涉及熔化炉的改变,两台燃气熔化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熔化过程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 ||||||||||||||||||||||||||||||||||||||||||||||||||||||||||||||||||||||||||||||||||||||||||||||||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企业实际建设过程,废气环保设施增加一级旋风除尘,提高废气净化效果,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上述变化情况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环节,现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管理委员会清掏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为燃烧器配套鼓风风机、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连接处采用软连接、设置风机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无新增固废产生。 本项目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1。 表3-1 项目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5、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略)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企业在熔化炉处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器事故监控预警措施,生产车间内配有消火栓、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雨水排口采用沙袋紧急封堵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已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2023-195-L。 (2)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 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环保局 (略)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1 号),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三十一、汽车制造业36―8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类别,同时,本项目生产内容涉及铸造,参考“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82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属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行业。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针对本项目工程内容已更新排污许可,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60M001R)。 6、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 (略) 环保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件公布的《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对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建设。
7、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43.3%,比环评阶段增加了部分环保投资。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表3-2。 表3-2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2)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环保设施均已建成投用。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3-3。 表3-3 环保验收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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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1.1 项目概况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成立于2004 年9 月份,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地证 津 字第*),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产品主要为汽车水泵、叶轮、皮带轮、泵板等,年产汽车水泵60万套、叶轮、皮带轮、泵板等1000 万件、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建成投产于2013年,熔化工序使用2台0.3t电熔化炉进行工作,于2018年4月履行现状环评;2018年6月企业厂区天然气管网接通后,建设1台0.5t燃气熔化炉替代原有2台0.3t电熔化炉,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单台0.5t熔化炉总是处于高负荷生产运行,增建1台1.2t天然气熔化炉,原有0.5t熔化炉作为备用。压铸工序设备不变,改造完成后,公司生产的汽车水泵壳体产品及产量保持不变,仍为100万件/年。 1.2 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367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事项,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以及业务,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河北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河北屯镇优先鼓励发展能耗低、用水少、污染轻、效益高的高层次的企业,禁止发展行业及产品为:(1)国际上已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的项目与产品;(2)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与产品。 本项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号,厂区位于允许建设区内,行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产,不属于禁止引入行业,符合规划要求。 1.3 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引用2022年武清区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资料, (略) 武清区2022年常规大气污染物PM10年平均浓度、SO2年平均浓度、NO2年平均浓度和CO 24小时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超标,因此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进行监测。 1.4 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运营期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经分析,排气筒P6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764-2018 ) 限值,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均可达标。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0.5mg/m3。车间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1.0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环节,现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管理委员会清掏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的噪声源主要为燃烧器配套鼓风风机、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为85dB(A)。经预测,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无新增固废产生。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脱模剂、液压油、切削液、废液压油、清洗废液等泄漏,或天然气、液压油等遇明火、高热可能发生火灾等潜在风险。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及固体废物产生,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情况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于2023年9月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编制完成《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0月23 (略)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文号:津武审环表[2023]150号。 环评批复见附件2。 |
本项目采用的监测数据分析方法及依据见表5-1。 表5-1 监测数据分析及依据一览表
本项目检测仪器情况见表5-2。 表5-2 主要检测仪器信息表
5.1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无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进行。 5.2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规定进行。 5.3人员能力 北京华成 (略) 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 5.4采样及分析仪器 北京华成 (略) 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仪器及实验分析仪器均经国家有关计量部门检定。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1、废气 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1,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1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2、噪声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2,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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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本次验收为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 |||||||||||||||||||||||||||||||||||||||||||||||||||||||||||||||||||||||||||||||||||||||||||||||||||||||||||||||||||||||||||||||||||||||||||||||||||||||||||||||||||||||||||||||||||||||||||||||||||||||||||||||||||||||||||||||||||||||||||||||||||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验收期间对项目排气筒P6净化装置进出口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车间界颗粒物监测,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1,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1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由表7-1监测结果及计算可知,排气筒P6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764-2018 ) 限值,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均可达标。 表7-2 气象条件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由表7-3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0.5mg/m3;车间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1.0mg/m3。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在项目四周界外1m处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进行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点位图如下,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4。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7-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1)废气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t/a)=有组织排放平均(kg/h)×年计划生产时间(h/a)×10-3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NOx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kg/h。 表7-5 废气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NOx实际排放总量低于环评阶段的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环境管理检查 1、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检查 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开展验收,环境管理档案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2、环保设施运转与维护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8-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4、通过对照,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情形。 表8-3 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照表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 1251-2022),日常监测计划如下。 表8-2 日常例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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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情形。 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噪声各项数据均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有关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建设项目名称 |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汽车水泵壳体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3年10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3年10月 | |||||||||||||||||||||||||||||||||||||||
调试时间 | 2023年11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11月29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3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2 | 比例 | 40% | |||||||||||||||||||||||||||||||||||||
实际总概算 | 30 | 实际环保投资 | 13 | 比例 | 43.3%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实施); (4)《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保护部令 第11号); (6)《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津环保监测[2007]57号(2007年3月9日印发); (7)《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 (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 1251-2022); (10)《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10月; (11) (略)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武审环表[2023]150号,2023年10月23日; (12)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监测报告(H*a); (13)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排污许可证(2023年10月30日,证书编号:*60M001R); (14)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污染物 熔化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气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执行《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要求。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 废气排放标准
2、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具体见表1-3。 表1-3 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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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内容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成立于2004 年9 月份,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地证 津 字第*),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产品主要为汽车水泵、叶轮、皮带轮、泵板等,年产汽车水泵60万套、叶轮、皮带轮、泵板等1000 万件、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建成投产于2013年,熔化工序使用2台0.3t电熔化炉进行工作,于2018年4月履行现状环评;2018年6月企业厂区天然气管网接通后,建设1台0.5t燃气熔化炉替代原有2台0.3t电熔化炉,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单台0.5t熔化炉总是处于高负荷生产运行,增建1台1.2t天然气熔化炉,原有0.5t熔化炉作为备用。压铸工序设备不变,改造完成后,公司生产的汽车水泵壳体产品及产量保持不变,仍为100万件/年。 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117°8′8.996″,北纬39°34′24.577″。厂房四至范围:东侧、南侧、北侧均为河北屯镇耕地,西侧为小杨庄村公路。 建成后主要工程内容见表2-1,厂址内建构筑物情况见表2-2,产品规模及方案见表2-3。 表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表2-2 建(构)筑物一览表 单位:m2
本项目建成后汽车水泵壳体产品产能不发生变化,产品方案及规模见下表。 表2-3 产品规模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将现有两台电加热熔化炉改为两台天然气熔化炉加热,其他设备无变动。本项目设备见下表。 表2-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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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及水平衡 (一)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2-5。 表2-5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单位:t/a
(二)供暖制冷 1号厂房、办公楼冬季采用现有锅炉进行供暖,2号厂房利用压铸熔化炉散发的空气热辐射进行供暖,无额外设施,办公楼夏季采用分体式空调制冷。 (三)供电 (略) 政供电管网提供。 (四)劳动定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现有工程职工人数为87人,2号厂房现有保温、压铸工序均为两班制,每班12小时,每天运行24h,年工作时间160天,年运行时长3840h,其他工序为一班制,10h,年工作时间270天。1号厂房为1班制,10h,年工作时间270天。锅炉每天有效运行时间10h,年运行120天,年运行1200h。 按照熔化工序全年使用1.2t熔化炉统计,1.2t燃气熔化炉每次承装约0.9吨铝合金锭,熔化1炉铝合金锭需要约3h,全年熔化铝合金锭共800吨,则1.2t天然气熔化炉年运行时长约为2667h。按照熔化工序全年使用0.5t备用熔化炉统计,备用0.5t燃气熔化炉每次承装约0.4吨铝合金锭,熔化1炉铝合金锭需要约2h,全年熔化铝合金锭共800吨,则0.5t天然气熔化炉年运行时长约为4000h。 与环评阶段一致。 (五)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无新增用水环节,无新增废水排放环节,现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管理委员会清掏处理。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主要工艺流程 图例:G:废气,W:废水,S:固废,N:噪声 图2-1 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对现有汽车水泵壳体生产中熔化加热方式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燃烧加热,其他生产工艺不变。 工艺流程简述: (1)熔化 将标准铝合金锭人工送入燃气熔化炉,在温度为660℃-720℃的温度下加热约3h,将铝合金锭熔化为液体状态。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熔化炉熔化铝合金锭过程产生的烟尘(G1)、燃气废气(G2)。 (2)保温 熔化炉整体可倾倒,将熔化炉内的铝液倾倒入电阻炉内保温待用,保温炉使铝液温度控制在660℃-700℃。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电阻炉保温过程产生的烟尘(G3)。 (3)除气 采用移动式除气机对电阻炉内的铝液进行除气净化处理。将氩气吹入铝液中,去除铝液中氢气、杂质,使铝液得以净化。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除气过程产生的废铝渣(S1)。 (4)压铸 压铸整个过程为自动化过程,通过叉车将电阻炉内的铝液倒入压铸机机边炉再进行压铸,压铸自动化系统自带喷雾机向模具内自动喷射脱模剂,方便取出成型毛坯件,压铸完成后进入切边工序。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压铸机运行产生的噪声(N1),压铸过程废气(G4),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 (5)切边 通过液压装机、液压切边机去掉成型毛坯件上的料柄、渣包及碎片,产生的料柄、渣包由物资部门回收。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液压装机、液压切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2~N3),料柄(S5)、渣包(S6)、碎片(S7)。 (6)抛丸 经切边后的成型毛坯件通过履带式抛丸机、悬吊式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抛丸机运行产生的噪声(N4),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G5)。 (7)机加工 经抛丸的毛坯件通过加工中心、数控车床、钻床进行一系列的机械加工。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5~N7),金属屑(S8)、废液压油(S2)、含油废棉纱(S3)、废油桶(S4)。 (8)清洗 采用清洗机对机加工后的铸件进行清洗,去除铸件表面的油污。 该工序污染源主要为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液(S9)、清洗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8)。 (9)检验 采用测漏机(通过真空泵打入空气)对清洗后的铸件进行测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水泵壳体。 整体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过程会产生废液压油(S2)、含油废棉纱(S3)、废油桶(S4)。 保温废气、压铸废气经各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现有等离子净化器+覆膜滤筒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 根15m 高排气筒P1排放; 抛丸废气密闭收集,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入滤筒除尘器处理,由现有1 根15m 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对现有汽车水泵壳体生产中熔化加热方式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燃烧加热,其他生产工艺不变,技改后汽车水泵壳体产能不发生变化。本项目只涉及熔化炉的改变,两台燃气熔化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熔化过程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 ||||||||||||||||||||||||||||||||||||||||||||||||||||||||||||||||||||||||||||||||||||||||||||||||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企业实际建设过程,废气环保设施增加一级旋风除尘,提高废气净化效果,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上述变化情况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环节,现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管理委员会清掏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为燃烧器配套鼓风风机、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连接处采用软连接、设置风机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无新增固废产生。 本项目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1。 表3-1 项目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5、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略)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企业在熔化炉处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器事故监控预警措施,生产车间内配有消火栓、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雨水排口采用沙袋紧急封堵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已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2023-195-L。 (2)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 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环保局 (略)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61 号),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三十一、汽车制造业36―8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类别,同时,本项目生产内容涉及铸造,参考“二十八、金属制品业33-82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造3392”,属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行业。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针对本项目工程内容已更新排污许可,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60M001R)。 6、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 (略) 环保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件公布的《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对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建设。
7、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43.3%,比环评阶段增加了部分环保投资。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表3-2。 表3-2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2)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环保设施均已建成投用。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3-3。 表3-3 环保验收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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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1.1 项目概况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成立于2004 年9 月份,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地证 津 字第*),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产品主要为汽车水泵、叶轮、皮带轮、泵板等,年产汽车水泵60万套、叶轮、皮带轮、泵板等1000 万件、汽车水泵壳体100万件。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建成投产于2013年,熔化工序使用2台0.3t电熔化炉进行工作,于2018年4月履行现状环评;2018年6月企业厂区天然气管网接通后,建设1台0.5t燃气熔化炉替代原有2台0.3t电熔化炉,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单台0.5t熔化炉总是处于高负荷生产运行,增建1台1.2t天然气熔化炉,原有0.5t熔化炉作为备用。压铸工序设备不变,改造完成后,公司生产的汽车水泵壳体产品及产量保持不变,仍为100万件/年。 1.2 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367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事项,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以及业务,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河北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河北屯镇优先鼓励发展能耗低、用水少、污染轻、效益高的高层次的企业,禁止发展行业及产品为:(1)国际上已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的项目与产品;(2)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与产品。 本项 (略) 武清区河北屯镇河北屯路(河北屯段)1号,厂区位于允许建设区内,行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产,不属于禁止引入行业,符合规划要求。 1.3 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引用2022年武清区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资料, (略) 武清区2022年常规大气污染物PM10年平均浓度、SO2年平均浓度、NO2年平均浓度和CO 24小时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年平均浓度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超标,因此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进行监测。 1.4 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运营期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经分析,排气筒P6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764-2018 ) 限值,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均可达标。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0.5mg/m3。车间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1.0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环节,现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管理委员会清掏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的噪声源主要为燃烧器配套鼓风风机、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为85dB(A)。经预测,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无新增固废产生。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脱模剂、液压油、切削液、废液压油、清洗废液等泄漏,或天然气、液压油等遇明火、高热可能发生火灾等潜在风险。企业在采取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及固体废物产生,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情况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于2023年9月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编制完成《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0月23 (略)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批复文号:津武审环表[2023]150号。 环评批复见附件2。 |
本项目采用的监测数据分析方法及依据见表5-1。 表5-1 监测数据分析及依据一览表
本项目检测仪器情况见表5-2。 表5-2 主要检测仪器信息表
5.1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无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进行。 5.2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规定进行。 5.3人员能力 北京华成 (略) 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 5.4采样及分析仪器 北京华成 (略) 为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参与本次验收监测的采样仪器及实验分析仪器均经国家有关计量部门检定。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1、废气 废气监测内容见表6-1,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1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2、噪声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6-2,监测点位图见附图2。 表6-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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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本次验收为天津奥尼斯特汽 (略) 汽车水泵壳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 |||||||||||||||||||||||||||||||||||||||||||||||||||||||||||||||||||||||||||||||||||||||||||||||||||||||||||||||||||||||||||||||||||||||||||||||||||||||||||||||||||||||||||||||||||||||||||||||||||||||||||||||||||||||||||||||||||||||||||||||||||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化炉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进入旋风除尘+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本次新增的15m高排气筒P6排放。 验收期间对项目排气筒P6净化装置进出口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车间界颗粒物监测,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1,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1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由表7-1监测结果及计算可知,排气筒P6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764-2018 ) 限值,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均可达标。 表7-2 气象条件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7-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由表7-3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0.5mg/m3;车间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764-2018)限值,颗粒物1.0mg/m3。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在项目四周界外1m处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进行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点位图如下,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4。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7-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四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1)废气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t/a)=有组织排放平均(kg/h)×年计划生产时间(h/a)×10-3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NOx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kg/h。 表7-5 废气污染物总量核算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NOx实际排放总量低于环评阶段的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环境管理检查 1、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检查 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开展验收,环境管理档案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2、环保设施运转与维护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8-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4、通过对照,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情形。 表8-3 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照表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 1251-2022),日常监测计划如下。 表8-2 日常例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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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情形。 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噪声各项数据均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有关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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