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阿蓬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2023年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重庆市阿蓬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2023年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阿蓬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2023年修编)(第一次公示时本规划名为《 (略) 阿蓬江流域(重庆干流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调整了规划名称,规划内容没有变化)
(2)规划地点:阿蓬江流域(重庆干流段)
(3)规划范围:本次修编规划范围为阿蓬江流 (略) 黔江区和酉阳县的部分辖境, (略) 内流域面积2535km2,河道长度,本次规划调整部分仅涉及重庆段干流。
(4)规划年限:本轮规划修编的基准年确定为 2022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30 年。
(5)规划内容:在现阶段基础上结合当前生态流量下泄管理及挖潜扩能需求,对阿蓬江流域干流内已成电站数量、规模、位置进一步复核调查,明确当前本流域水能开发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区县水电发展规划修编阿蓬江流域干流水能开发规划。
(6)开发方案
阿蓬江干流已成电站中多为河床式,大河口电站为坝内式,梯子洞电站为坝后式。
规划新建电站:无规划新建电站。
规划扩容电站:舟白电站、箱子岩电站依据生态流量下泄要求,新增生态机组,大河口、梯子洞两座电站规划进行扩容改造。
本次水能规划修编工作阿蓬江流域电站无新增、减少,仅阿蓬江干流大河口、梯子洞两座电站进行扩容改造。扩容后阿蓬江流域总装机307.845MW,年发电量*.1kW·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全文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1。到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规划建设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本次征求意见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及起止时间
(1)公众意见表:http://www。cqsxsl。com/noticeshow。php?id=5971
(2)规划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黔江区城西四路118号
联系人:熊总
联系电话:*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邮编:*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3-*
邮箱:*@*q。com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征求意见时间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至2024年1月11日止。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一、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阿蓬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2023年修编)(第一次公示时本规划名为《 (略) 阿蓬江流域(重庆干流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调整了规划名称,规划内容没有变化)
(2)规划地点:阿蓬江流域(重庆干流段)
(3)规划范围:本次修编规划范围为阿蓬江流 (略) 黔江区和酉阳县的部分辖境, (略) 内流域面积2535km2,河道长度,本次规划调整部分仅涉及重庆段干流。
(4)规划年限:本轮规划修编的基准年确定为 2022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30 年。
(5)规划内容:在现阶段基础上结合当前生态流量下泄管理及挖潜扩能需求,对阿蓬江流域干流内已成电站数量、规模、位置进一步复核调查,明确当前本流域水能开发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区县水电发展规划修编阿蓬江流域干流水能开发规划。
(6)开发方案
阿蓬江干流已成电站中多为河床式,大河口电站为坝内式,梯子洞电站为坝后式。
规划新建电站:无规划新建电站。
规划扩容电站:舟白电站、箱子岩电站依据生态流量下泄要求,新增生态机组,大河口、梯子洞两座电站规划进行扩容改造。
本次水能规划修编工作阿蓬江流域电站无新增、减少,仅阿蓬江干流大河口、梯子洞两座电站进行扩容改造。扩容后阿蓬江流域总装机307.845MW,年发电量*.1kW·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全文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1。到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规划建设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本次征求意见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及起止时间
(1)公众意见表:http://www。cqsxsl。com/noticeshow。php?id=5971
(2)规划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黔江区城西四路118号
联系人:熊总
联系电话:*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邮编:*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3-*
邮箱:*@*q。com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征求意见时间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至2024年1月11日止。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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