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行审撤字〔2024〕1号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行审撤字〔2024〕1号
当事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R16C5J
住所: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6组(商贸物流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羊华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经营范围:棉花、棉纱、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工艺品、钢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五金、家用电器、日用品百货、电子产品、珠宝首饰、化妆品、针纺织品、玩具、服装、鞋帽、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消防器材、电线电缆、阀门、煤炭、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网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R16C5J)设立登记中,存在沈建斌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 (略) 监事的情形。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作出《拟撤销沈建斌 (略) 监事听证告知书》(编号:*)。因股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羊华鹏下落不明,我局于2023年10月2 (略) 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拟撤销沈建斌 (略) 监事听证告知书》,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及《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8月8日的设立登记中冒用沈建斌身份信息取得监事的登记事项。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地址: (略) 长江中路1 (略) 行政中心1329室,联系方式:0513-*),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富南路31号,联系方式:0513-*)。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8日
当事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R16C5J
住所: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6组(商贸物流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羊华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经营范围:棉花、棉纱、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工艺品、钢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五金、家用电器、日用品百货、电子产品、珠宝首饰、化妆品、针纺织品、玩具、服装、鞋帽、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消防器材、电线电缆、阀门、煤炭、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网上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R16C5J)设立登记中,存在沈建斌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 (略) 监事的情形。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作出《拟撤销沈建斌 (略) 监事听证告知书》(编号:*)。因股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羊华鹏下落不明,我局于2023年10月2 (略) 行政审批局网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拟撤销沈建斌 (略) 监事听证告知书》,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及《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8月8日的设立登记中冒用沈建斌身份信息取得监事的登记事项。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地址: (略) 长江中路1 (略) 行政中心1329室,联系方式:0513-*),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 (略) 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富南路31号,联系方式:0513-*)。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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