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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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分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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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分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12月27日,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项目营运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略) (略) 苍南县马站镇金山北新西路,使用马站高级中学空置校 (略) 办公、科研场所。项目围绕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开展全方位合作,面向民用核技术重大需求,瞄准国际前沿,加强自主研发,加速成果转化,全力带动当地核关联产业发展,更好的服务中国核工业,总建筑面积为11581m2

(略) 于2021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2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苍建[2021]135号)。于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11月竣工,由于现阶段未获得办学许可证,本次未开展教学,故做分期验收。本项目员工人数为30人, (略) 内食宿,年工作365天,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其中5人24小时值班)。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正常营运,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比1.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现阶段未获得办学许可证,本次未开展教学、培训工作,故做分期验收;实际运营过程中四氢呋喃未使用,石油醚使用量有所减少,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马站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纳管至马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COD、氨氮、总氮及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的表2限值)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9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CEP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7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实验废液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中可回收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和实验废液委托苍南 (略) 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的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氮、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浓度、pH值范围均小于马站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实验、检测废气集气后的硫酸雾、氯化氢、*苯、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臭气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净化后的油烟排放浓度均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D-E-F-G号点位),于项目实验室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H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非*烷总烃、*苯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建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 A.1 特别排放限制标准。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厂界北侧(4号点)、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和南侧敏感点(5号点)共设置5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4号测点主要声源为风机,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两天昼夜监测中,厂界4个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南侧敏感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四)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根据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生产、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配备适当种类、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呼吸器、防毒服等等,并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2023年12月27日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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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项目营运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略) (略) 苍南县马站镇金山北新西路,使用马站高级中学空置校 (略) 办公、科研场所。项目围绕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开展全方位合作,面向民用核技术重大需求,瞄准国际前沿,加强自主研发,加速成果转化,全力带动当地核关联产业发展,更好的服务中国核工业,总建筑面积为11581m2

(略) 于2021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2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苍建[2021]135号)。于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11月竣工,由于现阶段未获得办学许可证,本次未开展教学,故做分期验收。本项目员工人数为30人, (略) 内食宿,年工作365天,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其中5人24小时值班)。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正常营运,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比1.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现阶段未获得办学许可证,本次未开展教学、培训工作,故做分期验收;实际运营过程中四氢呋喃未使用,石油醚使用量有所减少,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马站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纳管至马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COD、氨氮、总氮及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的表2限值)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9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CEP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7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实验废液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中可回收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涉及化学品的废弃容器及废弃耗材和实验废液委托苍南 (略) 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的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氮、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浓度、pH值范围均小于马站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实验、检测废气集气后的硫酸雾、氯化氢、*苯、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臭气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净化后的油烟排放浓度均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D-E-F-G号点位),于项目实验室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H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非*烷总烃、*苯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建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 A.1 特别排放限制标准。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厂界北侧(4号点)、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和南侧敏感点(5号点)共设置5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4号测点主要声源为风机,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两天昼夜监测中,厂界4个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南侧敏感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四)加强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根据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生产、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配备适当种类、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呼吸器、防毒服等等,并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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