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
????地 址 :鄱阳县鄱阳镇商业大道人保大楼15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 |
建设地点 | (略) 鄱阳县柘港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鄱阳 (略) |
环评机构 | |
????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项目位于江西鄱阳县柘港乡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9.811″,北纬29°17′57.830″),厂区总占地面积44.92hm2。 本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含太阳能电池组、光伏方阵、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期项目装机容量56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采用545Wp/1500V 单晶硅电池组件,共有15个3.15MW单晶硅电池单元构成。本期新增光伏组件三区、四区、五区共占地44.22hm2,占地类型均为水域。本期项目总投资22176.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让或减少占用生态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突破施工边界,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强化施工期管理,采取最优的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所在水库水生动植物的伤害和对其生境的占用和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和捕食野生动植物。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弃)土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及时做好取、弃土场的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后达标回用,不能回用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外排,禁止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区、湿地公园等敏感区,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和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361)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作。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控制运输车辆速度等减少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
????地 址 :鄱阳县鄱阳镇商业大道人保大楼15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 |
建设地点 | (略) 鄱阳县柘港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鄱阳 (略) |
环评机构 | |
????中广核鄱阳500MW农(林、渔)光互补光伏一期250MW项目变更(1);项目位于江西鄱阳县柘港乡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9.811″,北纬29°17′57.830″),厂区总占地面积44.92hm2。 本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含太阳能电池组、光伏方阵、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期项目装机容量56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采用545Wp/1500V 单晶硅电池组件,共有15个3.15MW单晶硅电池单元构成。本期新增光伏组件三区、四区、五区共占地44.22hm2,占地类型均为水域。本期项目总投资22176.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让或减少占用生态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突破施工边界,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强化施工期管理,采取最优的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所在水库水生动植物的伤害和对其生境的占用和扰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和捕食野生动植物。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弃)土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及时做好取、弃土场的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后达标回用,不能回用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外排,禁止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区、湿地公园等敏感区,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和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361)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作。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控制运输车辆速度等减少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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