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通渭县县乡公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308-*-04-01-*)及《通渭县县乡公路养护中心关于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通路发〔2023〕39-1号)收悉。根据甘肃秋 (略) 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秋季米公咨发〔2023〕97号),原则同意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通渭县县乡公路养护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通渭县第三铺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路线全长7.6km,所有路面均选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主线全长4.76km,路基宽6.5m,路面宽6.0m,两侧各0.25m混凝土路肩;支线全长2.84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两侧各0.5m混凝土路肩;全线设置9道涵洞,新建2道,拆除新建7道。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50.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38.00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70.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78万元、基本预备费54.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800.00万元,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资金350.43万元。该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预计吸纳当地82名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247.825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0.98%。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用地意见的函》(通自然资源函〔2023〕197号)。
八、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根据甘肃秋 (略) 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1日
通渭县县乡公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308-*-04-01-*)及《通渭县县乡公路养护中心关于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通路发〔2023〕39-1号)收悉。根据甘肃秋 (略) 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秋季米公咨发〔2023〕97号),原则同意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通渭县县乡公路养护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通渭县第三铺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路线全长7.6km,所有路面均选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主线全长4.76km,路基宽6.5m,路面宽6.0m,两侧各0.25m混凝土路肩;支线全长2.84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两侧各0.5m混凝土路肩;全线设置9道涵洞,新建2道,拆除新建7道。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50.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38.00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70.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78万元、基本预备费54.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800.00万元,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资金350.43万元。该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预计吸纳当地82名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247.825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0.98%。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通渭县第三铺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用地意见的函》(通自然资源函〔2023〕197号)。
八、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根据甘肃秋 (略) 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