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08-*-04-05-*)及《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关于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陇政发〔2023〕97号)收悉。 (略) 经发 (略) 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定市经发工咨〔2023〕76号),原则同意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改造陇川镇蔡家铺村交通基础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包括巷道硬化6800㎡,维修排水管道920m,检查井26个,新建义陇河沿线护坡1300m,过水路面4个。
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设计速度采用10km/h,路基宽度3.5/6m,行车道宽度3.5/6m,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KN,最大纵坡10.9%,最小坡长60m,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预计吸纳当地45名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120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1.58%。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3—2024年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17日出具的《关于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意见的函》(通自然资源函〔2023〕192号)。
八、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 (略) 经发 (略) 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0日
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08-*-04-05-*)及《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关于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陇政发〔2023〕97号)收悉。 (略) 经发 (略) 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定市经发工咨〔2023〕76号),原则同意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改造陇川镇蔡家铺村交通基础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包括巷道硬化6800㎡,维修排水管道920m,检查井26个,新建义陇河沿线护坡1300m,过水路面4个。
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设计速度采用10km/h,路基宽度3.5/6m,行车道宽度3.5/6m,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KN,最大纵坡10.9%,最小坡长60m,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预计吸纳当地45名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120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1.58%。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3—2024年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17日出具的《关于通渭县陇川镇蔡家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意见的函》(通自然资源函〔2023〕192号)。
八、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 (略) 经发 (略) 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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