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南丰县东坪乡敬老院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抚州市南丰县东坪乡敬老院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抚州市南丰县东坪乡敬老院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中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记性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南丰县 (略)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南丰县东坪乡东坪村,中心地理坐标为116.*E,27.*N,该地块占地面积为596.47m2(约为0.895亩)。地块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原 (略) ,北至林地。本地调查地块为 (略) 新增用地,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农 (略) ,在2023年7月11日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为 (略) 。根据南丰县自然资源局的土地规划材料文件。 (略) 南丰县 (略) 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影响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章钟琴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九龙湖0925备案稿- (略) 南丰县 (略)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抚州市南丰县东坪乡敬老院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中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记性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南丰县 (略)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南丰县东坪乡东坪村,中心地理坐标为116.*E,27.*N,该地块占地面积为596.47m2(约为0.895亩)。地块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原 (略) ,北至林地。本地调查地块为 (略) 新增用地,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农 (略) ,在2023年7月11日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状为 (略) 。根据南丰县自然资源局的土地规划材料文件。 (略) 南丰县 (略) 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影响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章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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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九龙湖0925备案稿- (略) 南丰县 (略)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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