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旺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内蒙古海旺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内 (略) 地块
占地面积:29227.4m2
土地所有权人:内 (略)
后期规划:工业用地(M)
调查缘由:2020年11月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内 (略) 地块二苯并[a,h]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他测试指标的浓度均不超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所有测试指标的浓度均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被列入“全区污染地块名单(不含优控地块)”地块编码*。
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了解地块的风险水平,加强对该地块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故要求建设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内 (略) 地块位于内蒙古 (略) 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地块总面积约29233m2。该地块北侧隔西桌子山街与海南区重型车辆停车场相邻;东北侧为老吴废旧轮胎回收营业部;东侧隔企业自建路与保利环境服务(广东) (略) 相邻;南侧为京藏高速; (略) (略) 。地块边界明确、形状规则。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海南分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分局商请明确地块规划用途的复函》(海南自然资函〔2023〕370号)“内 (略) 地块,宗地面积29233.30平方米,该地块在《 (略) 海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后期规划为工业用地。
内 (略) 从1994年建厂至2008年停产闲置至今,停产以后未有相关工业生产活动,因此地块内企业厂房分布无变化。
本地块用途基本无变化,地块占地范围也未发生变化。
截至项目组现场踏勘时,本地块内的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未全部拆除,停产前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石灰氮。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地块疑似污染区域有机械加工区、石灰氮一车间、石灰氮二车间、循环水、空分车间,属于重点关注区域;办公生活区属于非重点关注区域。该地块识别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烃、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现场采集81个土壤样品,9个土壤质控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在实际钻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故未采集地下水。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14种,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2-氯酚、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均有检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2-氯酚检出率均为100%,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检出率为3.7%;其余指标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14种,其指标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上指标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项目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及质量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内 (略) 地块
占地面积:29227.4m2
土地所有权人:内 (略)
后期规划:工业用地(M)
调查缘由:2020年11月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内 (略) 地块二苯并[a,h]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他测试指标的浓度均不超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所有测试指标的浓度均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被列入“全区污染地块名单(不含优控地块)”地块编码*。
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了解地块的风险水平,加强对该地块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故要求建设单位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内 (略) 地块位于内蒙古 (略) 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地块总面积约29233m2。该地块北侧隔西桌子山街与海南区重型车辆停车场相邻;东北侧为老吴废旧轮胎回收营业部;东侧隔企业自建路与保利环境服务(广东) (略) 相邻;南侧为京藏高速; (略) (略) 。地块边界明确、形状规则。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海南分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分局商请明确地块规划用途的复函》(海南自然资函〔2023〕370号)“内 (略) 地块,宗地面积29233.30平方米,该地块在《 (略) 海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后期规划为工业用地。
内 (略) 从1994年建厂至2008年停产闲置至今,停产以后未有相关工业生产活动,因此地块内企业厂房分布无变化。
本地块用途基本无变化,地块占地范围也未发生变化。
截至项目组现场踏勘时,本地块内的构筑物、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未全部拆除,停产前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石灰氮。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地块疑似污染区域有机械加工区、石灰氮一车间、石灰氮二车间、循环水、空分车间,属于重点关注区域;办公生活区属于非重点关注区域。该地块识别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多环芳烃、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现场采集81个土壤样品,9个土壤质控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本地块在实际钻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故未采集地下水。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14种,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2-氯酚、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均有检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2-氯酚检出率均为100%,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检出率为3.7%;其余指标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本次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14种,其指标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17个土壤采样点,检测指标为土壤45项基本必测项目+pH值+特征因子: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上指标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项目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及质量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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