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畅轮实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备案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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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畅轮实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备案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24]006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略) 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浙江 (略)

项目地址

武义县熟溪街道开发区装备制造园

法人(联系人)、电话

章**137点击查看>>*7172

项目

性质

新建

所属行业

C35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项目类别

32-70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

主要

建设

内容

基本概况

(略) 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投资2424万元,依托现有项目的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新购置刨滚切机组、立式加工中心、卷圆机、喷漆-喷塑一体流水线等设备,新增喷漆工艺,实施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

主要工艺

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脱脂、电泳、喷漆、喷塑、烘干、固化等

主要设备

喷漆-喷塑一体线、刨滚切机组、立式加工中心、卷圆机等

主要原料

16MN钢板、Sphc钢板、切削液、塑粉、水性漆等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废气

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5标准,厂界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东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

综合利用、无害化

总量控制

新增CODcr0.343t/a、NH3-N0.012t/a、SO20.040t/a、NOx0.374t/a,其中CODcr、NH3-N按1:1削减替代,SO2、NOx按1:1.5替代削减

环评文件备案意见

准予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项目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投产之后3个月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报备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8日

备注:自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失效。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重新变更手续。

附件:公示稿 (略) 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pdf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24]006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略) 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浙江 (略)

项目地址

武义县熟溪街道开发区装备制造园

法人(联系人)、电话

章**137点击查看>>*7172

项目

性质

新建

所属行业

C35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项目类别

32-70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

主要

建设

内容

基本概况

(略) 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投资2424万元,依托现有项目的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新购置刨滚切机组、立式加工中心、卷圆机、喷漆-喷塑一体流水线等设备,新增喷漆工艺,实施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

主要工艺

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脱脂、电泳、喷漆、喷塑、烘干、固化等

主要设备

喷漆-喷塑一体线、刨滚切机组、立式加工中心、卷圆机等

主要原料

16MN钢板、Sphc钢板、切削液、塑粉、水性漆等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废气

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5标准,厂界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东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

综合利用、无害化

总量控制

新增CODcr0.343t/a、NH3-N0.012t/a、SO20.040t/a、NOx0.374t/a,其中CODcr、NH3-N按1:1削减替代,SO2、NOx按1:1.5替代削减

环评文件备案意见

准予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项目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投产之后3个月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报备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8日

备注:自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失效。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重新变更手续。

附件:公示稿 (略) 新增年产100万个农林机械设备钢轮生产线扩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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