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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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里英 (略) 建设项目

(略) 鄞州区白鹤街道兴宁路39-4号

宁波鄞州嘉里英 (略)

宁波鄞州嘉里英 (略) 租 (略) (略) 鄞州区白鹤街道兴宁路39-4号1、2层部分用房,租用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实施“嘉里英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 经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同时加强室内消毒、除臭工作,加强通风,采取紫外消毒灯消毒,污水处理设备密闭。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周边恶臭废气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无组织恶臭废气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酒精消毒废气、消毒液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区域环境质量和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废水 经营过程产生的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洗浴废水、药浴废水、洗衣废水经格栅过滤处理同化验室清洗废水、医疗废水一起经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器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限值要求,长丰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 (略)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 固废 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正常宠物粪便、宠物毛发及指*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宠物尸体及切除组织暂存于冰箱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当天清运并无害化处置。 噪声 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在使用高噪声设备过程中门窗保持关闭状态,并将空调外机设置于远离居民楼的一侧,隔离病房、 (略) 部、美容室四周墙体采用实墙隔体并设置隔声窗;对空调外机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略) 配备隔声门窗,营业期间及时关闭门窗; 运营期间加强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加强管理, (略) 内容留宠物数量,康复后的宠物及时由主人带离;加强对宠物的情绪安抚,减少宠物日常偶发叫唤,防止宠物发生狂吠。

2

年产3000万只车窗升降电机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鄞州区沧海路3085号、宁横路1489号

(略)

企业拟投资20000万元,继续租赁 (略) (略) 鄞州区沧海路3085号的生产厂区一的2幢西部2F(共3F)、2幢东部1~3F(共3F)和3~6幢(租用面积为16715.5m2),取消租赁生产厂区一的1幢、2幢西部1F、3F及两间临时建筑(7幢和危废仓库),新增租赁鄞州区中河街道位于鄞州区宁横路1489号的生产厂区二(位于生产厂区一南侧,紧邻)的1幢厂房(租用建筑面积11407.29m3),合计总建筑面积约28122.79m2,并对厂房进行重新布局,实施“年产3000万只车窗升降电机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塑料件生产工艺不变,对其余生产工艺进行部分技术改造,由于碳氢清洗工艺改为外协,清洗效果增强,故取消第一道喷砂工艺,其余现有工艺不发生变化,生产工艺顺序调整为转造、切断、打孔、碳氢清洗(外协)、喷砂、电镀(外协),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车窗升降电机3000万只(包括470万只汽车摇窗马达)。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烘料废气、焊接粉尘、点胶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在封闭车间内实施并强化设备密闭和车间通风,经建筑物阻隔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转子切削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相关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设备设置于车间中部,尽量远离厂界较近敏感点的位置;根据工艺特点要求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置设备基础隔振或壳体阻尼减振,如减震垫;声源与外部采取“软连接”,如橡胶减震接头;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以减少设备鼓掌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采取车间整体隔声降噪措施,生产时车间门窗尽量密闭;3幢北部厂房的北侧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禁止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输车辆进出时间尽量控制在既定的工作时间内,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的环境。 4、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砂料、锡渣、废模具、废布袋及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废手套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空桶、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日至**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里英 (略) 建设项目

(略) 鄞州区白鹤街道兴宁路39-4号

宁波鄞州嘉里英 (略)

宁波鄞州嘉里英 (略) 租 (略) (略) 鄞州区白鹤街道兴宁路39-4号1、2层部分用房,租用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实施“嘉里英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 经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同时加强室内消毒、除臭工作,加强通风,采取紫外消毒灯消毒,污水处理设备密闭。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周边恶臭废气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无组织恶臭废气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酒精消毒废气、消毒液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区域环境质量和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废水 经营过程产生的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洗浴废水、药浴废水、洗衣废水经格栅过滤处理同化验室清洗废水、医疗废水一起经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器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限值要求,长丰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 (略)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 固废 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正常宠物粪便、宠物毛发及指*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宠物尸体及切除组织暂存于冰箱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当天清运并无害化处置。 噪声 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在使用高噪声设备过程中门窗保持关闭状态,并将空调外机设置于远离居民楼的一侧,隔离病房、 (略) 部、美容室四周墙体采用实墙隔体并设置隔声窗;对空调外机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略) 配备隔声门窗,营业期间及时关闭门窗; 运营期间加强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加强管理, (略) 内容留宠物数量,康复后的宠物及时由主人带离;加强对宠物的情绪安抚,减少宠物日常偶发叫唤,防止宠物发生狂吠。

2

年产3000万只车窗升降电机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鄞州区沧海路3085号、宁横路1489号

(略)

企业拟投资20000万元,继续租赁 (略) (略) 鄞州区沧海路3085号的生产厂区一的2幢西部2F(共3F)、2幢东部1~3F(共3F)和3~6幢(租用面积为16715.5m2),取消租赁生产厂区一的1幢、2幢西部1F、3F及两间临时建筑(7幢和危废仓库),新增租赁鄞州区中河街道位于鄞州区宁横路1489号的生产厂区二(位于生产厂区一南侧,紧邻)的1幢厂房(租用建筑面积11407.29m3),合计总建筑面积约28122.79m2,并对厂房进行重新布局,实施“年产3000万只车窗升降电机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塑料件生产工艺不变,对其余生产工艺进行部分技术改造,由于碳氢清洗工艺改为外协,清洗效果增强,故取消第一道喷砂工艺,其余现有工艺不发生变化,生产工艺顺序调整为转造、切断、打孔、碳氢清洗(外协)、喷砂、电镀(外协),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车窗升降电机3000万只(包括470万只汽车摇窗马达)。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烘料废气、焊接粉尘、点胶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在封闭车间内实施并强化设备密闭和车间通风,经建筑物阻隔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转子切削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相关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设备设置于车间中部,尽量远离厂界较近敏感点的位置;根据工艺特点要求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置设备基础隔振或壳体阻尼减振,如减震垫;声源与外部采取“软连接”,如橡胶减震接头;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以减少设备鼓掌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采取车间整体隔声降噪措施,生产时车间门窗尽量密闭;3幢北部厂房的北侧设置隔声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禁止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输车辆进出时间尽量控制在既定的工作时间内,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的环境。 4、固废 本项目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砂料、锡渣、废模具、废布袋及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废手套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空桶、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日至**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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